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盐城一离婚案聚焦抚养权等争议,律师精准辩护助当事人获婚生子抚养权

盐城一离婚案聚焦抚养权等争议,律师精准辩护助当事人获婚生子抚养权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3 · 1717人看过
导读:离婚纠纷案件,原告提出多项诉求。江苏晓义律师事务所沈玉玮律师于2014年执业,有深厚实务积淀。他全面梳理案情,确定核心辩护思路,庭审条理清晰举证说理。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为当事人争取到婚生子抚养权。客户称赞其专业靠谱。
盐城一离婚案聚焦抚养权等争议,律师精准辩护助当事人获婚生子抚养权

在江苏省盐城市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与被告因家庭琐事矛盾渐深,感情破裂。原告向盐城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婚生子抚养权分割房产、承担共同债务等五项诉求。被告SX委托了江苏晓义律师事务所的沈玉玮律师进行应诉。沈玉玮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自2014年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3209201410735735,服务于江苏盐城及周边地区,联系地址在盐城市城南新区世纪大道5号盐城金融城6幢1404室。他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婚姻家事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沈玉玮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了双方婚姻存续情况、子女抚养现状及财产债务相关事实。他依据《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相关法律规定,确定了“同意离婚,全力争取抚养权,驳斥原告无依据的财产分割债务承担诉求”的核心辩护思路。

子女抚养权方面,沈玉玮律师紧扣婚生子自出生后长期随被告生活这一核心事实,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主张婚生子由被告抚养更符合成长需求。针对原告提出的亲子关系鉴定主张,他指出原告未提交任何证据佐证,且被告明确不同意,该主张无事实依据,依法不应支持。

对于财产分割诉求,原告主张分割被告名下安置房,沈玉玮律师举证证实该房产实际登记在案外人名下,并非原被告夫妻共同财产,原告无有效证据证明该房产归被告所有,其分割诉求缺乏事实依据。

在共同债务承担问题上,原告要求被告承担XX万元夫妻共同债务,沈玉玮律师提出被告自始不知情,亦未签字确认,且原告未举证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根据法律规定,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被告无需承担。

同时,沈玉玮律师提出原告自20XX年X月起未履行对婚生子的抚养法定义务,要求其补偿该期间抚养费,若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应按标准支付抚养费,全面维护被告及子女的合法权益。

庭审中,沈玉玮律师条理清晰地进行举证和说理,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逐一进行专业驳斥,紧扣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形成完整的辩护体系。

最终,江苏省盐城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全部采纳了沈玉玮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对原告的多项不合理诉求予以驳回。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婚生子随被告生活,原告每月支付生活费XXX元,婚生子的医疗费、教育费凭有效票据由原、被告各半承担,直至婚生子年满十八岁。因原、被告均未提供有效证据证实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对原告的财产分割、债务承担诉求不予处理,驳回原告的相关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各负担XX元。

沈玉玮律师作为江苏晓义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婚生子抚养权,驳回了原告无依据的诉求,充分体现了专业律师在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核心价值。他的办案思路和辩护策略,也为同类婚姻家庭纠纷的维权提供了实践参考,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

遇到诉讼指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