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抚州东乡区,曾经发生了一起令人关注的销售伪劣产品案件。被告人与他人勾结,从福建购入大量假冒伪劣烟草制品,企图运往外地销售获利,涉案价值接近三十万元。然而,在运输途中,车辆被烟草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查获,货物尚未流入市场,也未实际销售。该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并非组织者,只是提供了部分资金,未参与直接运输与接头,处于次要地位。而且,被告人有犯罪前科,家庭经济状况极其糟糕,家属是低保对象,还需要抚养未成年子女、赡养重病老人。
面对这样复杂的案件,被告人及其家属找到了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的魏建明律师。魏建明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本科,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610201610831515。他是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担任江西省律师协会残疾人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抚州市律师协会理事等重要职务。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成功办理刑事案件逾百件,民商案件逾千件。
接受委托后,魏建明律师立即展开工作。他多次仔细阅卷,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在辩护过程中,他重点围绕多个关键方面进行辩护。首先,他明确提出涉案假烟被当场查获,尚未销售、未流入市场、未对消费者与市场秩序造成实际危害,依法应认定为犯罪未遂,可大幅度从轻、减轻处罚。其次,向法庭说明被告人未组织、未运输、未接头、未负责销售,仅提供少量资金,在共同犯罪中作用显著较小,应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对于被告人的前科情节,魏建明律师客观承认,但强调前科时间久远、本次犯罪未遂、悔罪态度坚决、已预缴罚金,实现从重与从轻情节的合理平衡。
为了让法院充分了解被告人家庭的特殊困难,魏建明律师提交了低保证明、病历、子女抚养证明、村委困难证明等材料,说明被告人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同时,他还协助家属多方筹措资金,足额预缴罚金,向法庭展现被告人真诚的悔罪态度。并且,魏建明律师全程保障当事人认罪认罚自愿合法,与检察机关保持密切沟通。
最终,法院采纳了魏建明律师的大部分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同时认定犯罪未遂、坦白、认罪认罚、预缴罚金、家庭困难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虽有前科从重情节,但法院仍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实现了重罪最轻化处理。被告人及其家属对魏建明律师的专业服务和出色辩护非常满意,称赞他专业负责,为他们解决了大难题。魏建明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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