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XX年的江阴市,杨女士的婚姻正面临着巨大的危机。她与丈夫范先生于20XX年相识恋爱,20XX年登记结婚,20XX年迎来了爱情的结晶——儿子的出生。然而,婚后杨女士却发现丈夫长期与同性第三者保持不正当关系。20XX年XX月,双方签订了婚内忠诚协议,范先生承认了自己的出轨行为。此后,两人感情破裂,于20XX年X月开始分居,儿子也一直跟随杨女士生活。20XX年X月,杨女士首次起诉离婚,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两人的关系也没有任何改善。这一系列的变故,让杨女士身心俱疲,不仅在情感上遭受了巨大的伤害,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上也陷入了迷茫和焦虑。
面对这样的困境,杨女士辗转找到了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的邹炳昂律师。邹炳昂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深耕无锡、江阴法律服务领域已有8年。他主攻婚姻家事、刑事辩护两大核心领域,累计办结千余起案件。过去几年,他曾在多起类似的离婚纠纷中,为无过错方争取到了有利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别着急,我们一起梳理证据。”邹律师的这句话,给了杨女士一丝希望。
邹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开始了艰难的办案过程。首先面临的障碍是证据的收集和梳理。虽然有婚内忠诚协议和保证书,但要想在法庭上有力地证明被告的过错,还需要更全面的证据支持。邹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从中发现了关键细节。他充分论证了被告在婚姻中存在重大过错,其出轨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是导致婚姻破裂的根本原因。
在财产分割问题上,邹律师明确提出,根据《民法典》关于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原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获得多分。然而,被告并不认同原告提出的按60%比例分割财产的诉求,双方在这一点上存在重大分歧。邹律师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结合具体案例,向法庭阐述了原告应多分财产的理由。同时,考虑到原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抚育子女、料理家务付出了更多义务,邹律师主张原告有权请求家务补偿。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被告主张由其抚养孩子更为适宜,但邹律师坚持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出发,主张不改变孩子已随母亲长期生活的现状。他向法庭提供了孩子的生活环境、学习情况等相关证据,证明孩子跟随母亲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经过邹律师团队的努力,案件迎来了转机。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至孩子独立生活;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归原告所有,原告支付对方归并款,结合债务分割及家务补偿后,原告实际给付对方298495元;被告支付原告家务补偿金1万元;案件受理费双方分担。这一结果,不仅解决了杨女士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方面的难题,也让她在这场婚姻纠纷中得到了应有的权益保护。
杨女士能在这场离婚纠纷中取得全面胜诉,关键在于邹律师团队的专业和努力。如果你也遇到类似的婚姻纠纷,可以这样做:
1.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婚内忠诚协议、保证书、聊天记录等。
2.不要轻易与对方私下达成协议,以免自己的权益受损。
3.第一时间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让律师为你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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