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车司机工伤及未签合同纠纷:劳动关系与赔偿责任之争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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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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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梁广宇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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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5.0
服务:132人
执业11年
- 律所:广东鹏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1201510425385
-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 咨询电话:13711212012
- 代表案例:7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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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梁广宇律师,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为广东鹏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前在劳动部门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劳动纠纷实践经验,执业后又成功办理了几百起案件,涉及各个法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诚信、耐心是态度,专业、高效是水平,梁律师一直本着诚信、耐心的态度,以专业、高效的水平完成当事人所托。梁律师从来都把当事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办,执业以来获得良好的口碑。专业办理各类民事、经济、刑事案件,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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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州番禺区梁广宇律师在环卫车司机工伤赔偿及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劳动争议案中代理申请人。原告以工伤及未签合同为由索赔多项费用,并提交工资发放记录、工伤认定材料等证据。被告初始面临证据缺失、无故缺席庭审的不利局面。梁广宇律师通过梳理关键证据,主张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强调被告违法责任。法院最终裁决被告支付多项赔偿,驳回部分请求。其防御策略集中在明确事实劳动关系、强调被告违法义务、要求被告承担举证不利后果。
广州番禺区梁广宇律师,自2015年起执业,是广东鹏瑞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工伤索赔等领域。在环卫车司机工伤赔偿及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劳动争议案中,完整呈现了原被告双方的激烈交锋。原告方主张,申请人于2024年3月1日入职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环卫车司机,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4月13日申请人工作时因交通事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十级,停工留薪期为4月13日至6月12日。6月13日申请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在职期间被告虽缴纳社保,但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及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原告提交了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证明、工伤认定材料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认为被告未履行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被告方初始面临诸多困境,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经依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庭审,也未提交书面答辩及证据材料,在证据上存在明显缺口。梁广宇律师接受委托后,指导申请人梳理关键证据,明确仲裁请求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及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围绕案件事实,结合《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等证据,主张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针对工伤保险待遇,指出被告虽已缴纳社保,但需协助申请人申领基金支付部分;针对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强调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间内签订书面合同的违法性,要求其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庭审中,由于被告缺席,梁广宇律师单方面围绕证据和法律依据发表意见。律师拿出工资发放记录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据工伤认定材料说明被告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而被告未提供任何证据反驳,律师强调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最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采纳了梁广宇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决被告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1663.2元;支付2024年4月13日至2024年6月12日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3520.86元;支付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13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4546.47元;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从该案提炼的被告代理三条防御主线为:明确事实劳动关系以确定责任主体;强调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违法性;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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