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在某公司工作时,左手不幸被机器切伤,经认定为工伤且构成九级伤残。然而,该公司不仅未为其缴纳社保,还拒绝支付工伤待遇,无奈之下,张某某被迫离职。此时的他,不仅身体遭受伤痛折磨,还面临着经济上的巨大压力,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陷入了困境。
在这关键时刻,张某某找到了山东谷源律师事务所的杨慧欣律师(执业证号:13706202311624356)。杨慧欣律师从事法律工作16年,从2023年开始正式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在工伤维权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杨慧欣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耐心地与张某某沟通,梳理案件的详细情况。她仔细询问了张某某受伤的经过、公司的态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等。随后,依法进行取证工作,收集了张某某的劳动合同、医院的诊断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等关键证据。在庭审准备阶段,杨慧欣律师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制定了严谨的诉讼策略。
在庭审过程中,公司无故缺席。但杨慧欣律师凭借充分的证据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向仲裁委清晰地阐述了张某某的诉求和案件事实。仲裁委依法裁决,公司需支付张某某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共计190335.6元。至此,张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全面保障。
除了这起工伤维权案件,杨慧欣律师还处理过众多其他类型的案件。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某公司完成某某小区路面工程后,被告拖欠工程款。杨慧欣律师接受委托后,主张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利息,并由其唯一股东王某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审理认定工程总造价1018500元,已付798250元,扣除质保金后,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189695元及利息,股东王某因无法证明财产独立,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胜诉。
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与被告分居三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原告委托杨慧欣律师代理,诉求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抚养两名子女并由被告支付抚养费。法院结合子女长期随原告生活、自愿选择母亲抚养的事实,判决准予离婚,两名子女均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共计2200元,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向原告支付12922.5元。
杨慧欣律师现任山东谷源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在多个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她以专业严谨的执业素养、务实高效的服务理念,为各类主体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在她执业的过程中,已成功办理婚姻家事、强制执行等相关案件百余余件,尤为专精于离婚纠纷案件,同时在建设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在执行业务领域,她形成了专业特色,强制执行回款总金额超千万级,为涉事企业、个人挽回了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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