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律师——陈健律师,他凭借着专业的能力和谨慎的态度,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
曾经有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刘X在2024年1月10日至11日期间,明知上家资金是犯罪所得,仍按要求从青岛前往济南,提供名下账户、手机用于收款、转账,还去银行帮忙取现,协助转移诈骗资金365000元,自己从中获利2432.8元。不过,刘X在2024年5月8日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之后,他的家属在2024年8月26日代其向被害人退赔了50000元。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若一审判决前能退赃退赔,则可适用缓刑。
陈健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精准地论证了刘X的从犯地位,刘X并非犯意发起者,也没实际占有赃款,只是按上家指令做事,符合从犯特征,法院采纳此意见并从轻处罚。同时,全力争取自首认定,刘X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法院认定自首成立。律师还积极推动退赔,虽未全额退赔,但满足了缓刑条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协助刘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为争取缓刑奠定基础。最终,法院认定刘X系从犯,有自首、认罪认罚、部分退赔等情节,采纳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还将冻结账户内款项发还被害人,刘X得以正常工作生活。
还有一起诈骗、偷越国(边)境案,被告人张X受高薪诱惑偷渡至缅甸,在两个诈骗窝点实施诈骗18个月。2024年7月23日,张X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和偷越国(边)境罪,建议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陈健律师提出张X有自首、认罪认罚、从犯、胁从犯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虽胁从犯意见未被采纳,但通过自首、从犯、认罪认罚,张X获得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范围内的最优结果,与同案无自首的被告人相比,刑期优势明显。
另外,在赌博案中,被告人李X在2025年7月至10月期间,通过微信接受“六合彩”投注聚众赌博,赌资92800元,违法所得1696.2元。李X被抓后如实供述,主动退出违法所得。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陈健律师引导李X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呈现其坦白、退赃等情节,积极争取缓刑,最终法院采纳意见,判处李X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陈健律师始终秉持“办案谨慎,注意细节,善于沟通”的执业理念,他擅长刑事辩护,在多起案件中,凭借专业能力和细致工作,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或缓刑的结果,让当事人避免了实刑羁押,减轻了经济负担。他用专业筑牢法律防线,用耐心守护当事人权益,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与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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