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是较为常见且危害较大的一种犯罪类型。一旦被指控合同诈骗,被告人往往面临着严峻的法律后果。任XX就陷入了这样的困境。2018年间,任XX等人明知“某车前程公司”利用他人身份信息伪造材料骗取融资租赁公司贷款,仍介绍他人提供身份信息、协助办理手续,帮助该公司骗取福州某融资租赁公司共计1193万余元,其中任XX参与骗取205.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这类合同诈骗案件,张相奎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处理过不少。
公诉机关对任XX等人提起公诉后,任XX被指定由张相奎律师担任辩护人。张相奎律师所在的辽宁盛举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张相奎律师本科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法学专业的背景,让他对刑事法律条文有着深入的理解和精准的把握。他全面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任XX。任XX对指控基本事实无异议,且认罪认罚。
张相奎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用大白话解释,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基础上,张相奎律师提出辩护意见,任X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介绍、辅助作用,系从犯;任XX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任XX无实际获利,主观恶性较小,请求法院从宽处罚,采纳公诉机关有期徒刑四年的量刑建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任XX等人构成合同诈骗罪,任XX数额特别巨大。但任XX系从犯,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依法减轻处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最终判决被告人任X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对于面临合同诈骗指控且认罪认罚的被告人来说,张相奎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注重精准论证法定从轻情节,通过有效沟通和量刑协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这启示当事人,在遇到类似案件时,要积极配合律师,如实陈述案件情况,以便律师更好地为其寻找从轻处罚的依据。
在合同诈骗认罪认罚案件中,只要有专业律师精准把握法律要点,积极为当事人争取,就有可能获得相对从轻的量刑结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