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管X与某木材加工厂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2023年2月,管X入职庄河市某木材加工厂,从事木材加工及杂工工作,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加工厂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3年4月17日,管X工作时操作机器受伤,先后在庄河市中心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住院治疗21天。2024年4月,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管X所受伤害为工伤,7月,大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其致残程度为玖级。因加工厂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管X于2024年8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加工厂支付各项费用合计239630.4元。加工厂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管X委托了辽宁赢浒律师事务所的张健律师(执业证号:12102202010214201)代理诉讼。
案件争议焦点颇多,加工厂主张管X系“自残”,双方为“临时雇佣关系”,管X月平均工资应为3000元,伤残等级过高。张健律师固定核心证据,收集管X工资转账记录、工作考勤记录证明劳动关系;调取《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明确工伤及伤残等级效力。精准适用法律,针对“工资标准”和“伤残等级”异议进行有力反驳。从劳动仲裁到一审、二审,全程代理管X参与诉讼,最终法院全额支持仲裁裁决金额,管X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再看刘XX医疗损害责任纠纷。2024年10月,刘XX劳作时从高处跌落,在当地某中心医院手术后出现双下肢截瘫等问题。刘XX认为医院术前评估不足、手术方案选择不当,委托张健律师提起诉讼。刘XX主张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诉求包括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57万余元。医院认可存在医疗过错,但对责任比例、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提出异议。张健律师团队深入分析病历材料,申请司法鉴定。依据相关法律和标准,全面梳理赔偿项目,庭审辩论强化过错比例。最终,刘XX获赔88万余元。
还有郭X医疗损害责任纠纷。2023年3月,郭X从果树跌落受伤入院,术后出现骨水泥渗漏等问题,遗留后遗症。郭X委托张健律师代理,主张被告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请求赔偿部分损失。被告医院对各项赔偿标准和责任比例提出异议。张健律师组织证据锁定过错,制定司法鉴定策略,庭审辩论争取赔偿标准,最终法院酌定被告承担50%赔偿责任。
最后是赵X与金X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2023年6月,金X与赵X口头约定购买二手特斯拉MODELX车辆,后因车辆未完成维修,金X以“赵X迟延履行交付义务、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诉至法院。赵X委托张健律师代理,张健律师提出核心抗辩观点。法院最终驳回金X的全部诉讼请求。
张健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在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公司案件、医疗纠纷案件等多个领域都有涉及,处理过工伤赔偿、医疗损害、车辆买卖等多起案件,对各类案件的处理环节尤为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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