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吕灵兮律师在长期的办案,吕灵兮的工作从案件的委托材料开始。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的判决结果并非易事,特别是在检察院不同意适用缓刑的情况下。吕灵兮律师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形成了一套有效的辩护方法,通过技术地位论证、金额切割、全额退赃、类案对比等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
吕灵兮律师是四川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也是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她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700余件,尤其擅长缓刑辩护。她还身兼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培养委员会主任等多个职务,并且获得了庭立方全国刑辩精英律师公益课第五期冠军学员等多项荣誉。
这套辩护方法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罪名论证,从主客观相一致的角度,分析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指控罪名。如果存在不合理之处,就要论证只构成某一罪名,而非多项罪名。其次是金额切割,仔细审查指控涉案金额的证据,判断是否存在证据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对于证据不充分的部分,要进行合理切割。然后是全额退赃,积极协调当事人及其家属,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展现当事人的悔罪态度。最后是类案对比,提交近三年同类案件适用缓刑的案例,为法官提供参考,避免“唯金额论”。
在ZX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中,吕灵兮律师充分运用了这套方法。ZX系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主管、股东,在明知公司话费充值业务被用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资金结算的情况下,仍提供技术支持。经审计,帮助支付结算金额6.9亿余元,违法所得658万余元。侦查机关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ZX移送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吕灵兮律师第一时间阅卷,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她从主客观相一致的角度,论证ZX的行为不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只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罪。最终,成功去掉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但检察院签署了“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的量刑建议,且不同意适用缓刑,也未认定ZX为从犯。
进入审判阶段,吕灵兮律师庭前积极与法官多次沟通,并提交审判阶段的法律意见和适用缓刑的类案检索报告。她强调ZX仅负责技术维护,未参与业务决策与资金结算,作用相对较小,应认定为从犯,且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同时,积极协调法院的退赃要求和家属退赃进程,最终取得了庭前取保候审的好结果。
最终,2025年6月30日,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Z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在这个案件中,吕灵兮律师通过运用有效的辩护方法,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后,吕灵兮律师在多起刑事案件中都沿用了这套辩护方法,为更多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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