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流公司(原审被告)因公路运输合同纠纷,与被申请人焦X(原审原告)产生争议。此前法院作出民事判决,某物流公司不服该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贾琦律师从2017年开始执业,现任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2022年被评为砀山县“优秀律师”。他和团队接受某物流公司委托,成为其再审阶段的代理人。
这起案件属于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某物流公司作为再审申请人,核心诉求是让法院重新审理此案,纠正原审判决的错误。办案难点在于原审判决已经生效,要推翻它并非易事。一方面,需要精准找出原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方面的错误;另一方面,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来说服法院启动再审程序。
贾琦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对原审案卷材料进行了深入分析与研究。他们发现原审判决存在问题,符合法定的再审申请条件。于是,贾琦律师代理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精心准备了详实的申请理由与证据材料。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查,最终采纳了代理意见,作出裁定:本案由本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另一起案件是周X被控合同诈骗罪。201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周X与吴某、谢X、陈X(已故)等人,以共同投资举办“中国新歌声”等系列明星演唱会为由,与多名被害人签订演出合同,骗取巨额投资款。周X被指控的核心事实是,2017年4月底,其冒充“中国新歌声”项目执行总监,以举办“中国新歌声-浦江演唱会”为名,与贾X、余X、洪X签订合同,骗取投资款人民币161万元,后经被害人多次催讨,周X陆续归还145万元,此外还被指控参与其他演唱会项目的共同诈骗。
这是一起由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合同诈骗罪案件,周X作为被告人,其核心诉求是减轻自己的罪责和刑罚。办案难点有多个方面,首先,公诉机关指控周X涉案数额巨大,证据似乎较为充分;其次,要区分周X的行为是刑事犯罪还是民事纠纷存在一定难度;最后,要让法院采纳辩护意见,降低周X的刑期,需要有力的论证和证据支持。
贾琦律师接受周X及其家属委托后,担任其辩护人。他仔细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并对全案证据进行深入分析。贾琦律师认为,在涉案的“浦江演唱会”项目中,周X虽有一定程度的夸大宣传,但项目本身曾进行过初步接洽和筹划,并非完全虚构,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全部款项的明确故意;在案发前,周X已主动向被害人归还了绝大部分款项(145万元),其行为更接近于民事履约不能后的债务纠纷处理,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周X在其他被指控的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参与程度及非法所得均有限,与其他主犯存在明显区别。
基于以上分析,贾琦律师在庭审中提出了“本案部分事实应定性为民事纠纷,被告人周X无诈骗故意;即便认定犯罪,其情节显著轻微,且已积极退赔,应大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重点围绕犯罪主观故意、行为性质以及退赔情节展开论证。法院经审理,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决认定被告人周X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但在量刑关键点上,采纳了辩护人关于“用后合同款项偿还前合同债务”情节的定性意见,认定周X在案发前已归还大部分款项,其诈骗数额应仅以未归还的16万元认定,属于“数额较大”范畴,而非公诉机关最初指控的“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综合考虑周X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最终判决被告人周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该刑期显著低于同案其他主犯。
律师价值
在这两起案件中,贾琦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公路运输合同纠纷再审案件中,贾琦律师通过对原审案卷材料的深入分析,精准定位原审裁判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上的核心争议点,从散落的材料中重构证据链条,为申请再审提供了有力支持。在合同诈骗案中,贾琦律师仔细分析全案证据,准确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边界,紧扣“非法占有目的”这一核心要件,结合当事人积极退赔、作用地位次要等关键量刑情节进行有力辩护,在法律适用上提出了合理的解释并被法院采纳,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实践意义
在公路运输合同纠纷再审案件中,反映出法院对于再审案件会严格审查原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只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再审程序是可以启动的。在合同诈骗案中,司法实践中对于合同诈骗案件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性质、退赔情况等因素来认定犯罪数额和量刑,会严格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
面对合同纠纷和刑事指控的困境,贾琦律师展现出了强大的实力。在公路运输合同纠纷再审案中,他精准找出原审错误,准备充分材料成功启动再审程序。在合同诈骗案中,他准确区分罪责,围绕关键情节有力辩护,大幅降低了被告人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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