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死者何XX入职某清洁服务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后因保洁外包合同到期,某物业公司拟接收部分保洁人员。2025年1月1日,何XX在工作中意外身亡,其家属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后因劳动关系争议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何XX与某物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这是一起典型的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某物业公司作为被告委托吴静律师代理应诉。
该律师从2015年开始执业,就职于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接手此案后,律师围绕主体资格、用工关系、法律规定等关键点展开抗辩。何XX出生于1964年12月,至2025年1月事发时已年满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主体条件。双方仅处于面试、体检阶段,未建立实际用工关系,不满足事实劳动关系认定要件。何XX此前系某清洁服务公司员工,外包合同交接期间尚未完成入职手续,与物业公司未形成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并且法律明确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不再成立劳动关系。
法院完全采纳律师代理意见,认定何XX事发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原告主张劳动关系缺乏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除了这起超龄人员用工争议案件,还有一起大额玉石买卖欠款纠纷。委托人赵XX长期从事玉石批发业务,被告马某某多次从原告处采购和田玉(碧玉)进行网络销售,累计拖欠货款XXX元,经多次催要拒不支付。为维护合法债权,委托人委托吴静律师代理诉讼,要求支付货款及资金占用损失,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该律师此前处理过50余件婚姻家事领域案件,在合同纠纷处理上也有丰富经验。
律师认为,买卖合同关系真实有效,欠条、微信聊天记录、供货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欠款事实清楚、金额明确。被告应依法支付全部货款,其长期占用原告资金,已构成违约,应支付拖欠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按照LPR主张逾期损失,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同时,律师推动高效调解,在保障全额债权前提下,促成快速结案,避免长期诉讼。
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于2026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XXX元及逾期付款损失28000元;如未按期足额支付,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款项及年利率3%的逾期损失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另外,还有一起劳动争议高额索赔案。原告王X以拖欠工资、扣发工资、加班、未缴社保等为由,将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主张拖欠工资、扣发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26831.5元。公司委托吴静律师应诉,该律师还是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尺度比较熟悉。
律师针对各项不合理诉求逐项抗辩。关于工资,认可应发未发部分工资,但原告主张金额过高,应按平均工资依法核算。关于加班费,原告周六为值班,并非加班,值班内容为辅助性、可休息事务,且制度已公示并经原告签字确认,不应支付加班费。关于经济补偿金,原告系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属于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关于扣发工资,部分扣款无依据,法院依法支持合理部分,驳回高额虚高主张。
法院完全采纳律师核心抗辩意见,判决公司支付原告2024年1月工资4000元,支付2024年2月1日至3月18日工资10790.69元,驳回加班费53849.5元的诉讼请求,驳回经济补偿金40053元的诉讼请求,驳回其余全部高额诉求。
律师价值
在上述案件中,该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超龄人员用工争议案中,精准抓住“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这一核心法律要点,结合用工流程、交接状态、主体资格等层层论证,重构证据链条,否定劳动关系成立基础。在玉石买卖欠款纠纷中,全面梳理欠条、聊天记录、供货明细等证据,将零散交易整理成完整证据链,精准锁定大额债权,并在诉讼中把握调解时机,兼顾回款速度与权益保障,还设置强制执行条款兜底。在劳动争议高额索赔案中,从工作内容、性质、制度、签字确认等角度区分值班与加班,以辞职报告锁定主动离职,依法核减工资,利用完善的员工手册等制度奠定胜诉基础,为企业劳动用工全流程风控提供思路。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超龄人员用工关系的认定,法院会严格依据法定退休年龄等主体资格条件以及实际用工情况来判断。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完整的证据链对于债权的认定至关重要,同时合理的调解策略能够高效解决纠纷。劳动争议案件中,准确区分加班与值班、主动离职与被迫离职等关键概念,完善的企业制度和相关证据对于案件的裁判结果有重要影响。
面对超龄人员用工、买卖合同欠款、劳动争议索赔等纠纷,该律师能够精准抓住核心法律要点,全面梳理证据形成完整链条,把握调解和抗辩时机。在超龄用工案中否定劳动关系成立,在玉石买卖案中追回货款及损失,在劳动争议案中驳回高额索赔,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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