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安徽某出版发行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2019年7月21日签订了《图书经销协议》,由南京公司为安徽公司提供图书供货服务。合作期间,安徽公司原采购人员贾X实施职务侵占犯罪,刑事案件已生效判决,相关款项也处理完毕。之后双方在正常图书供货的货款结算上产生争议,南京公司经催收无果后起诉,一审法院判令安徽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安徽公司不服上诉,主张合并审理并以员工犯罪损失抵扣货款。
面对这种复杂的刑民交叉案件,陈兵兵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这种跨学科的教育背景让他在处理案件时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就像在制定诉讼策略时,他能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精准地分析案件中的法律关系。陈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截止至今办理案件近1000件,丰富的办案经验让他在面对这种复杂案件时游刃有余。他深知要区分“员工个人犯罪行为”与“企业之间合法买卖合同履约行为”这两个独立法律关系,才能打破对方以员工犯罪为由拒付货款的不合理抗辩。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刑民法律关系的区分界定是最大的争议难点。陈兵兵律师有着八年的从军经历,曾担任司令部管理员、政治部秘书及军队律师等职务,这培养了他做事干练、果断的风格。他迅速梳理全部案件材料,比对刑事判决书及关联民事案件卷宗,精准举证证明本案供货书目、货款金额与涉刑款项无任何关联,且对方主张抵扣的款项已在另案完整处理完毕。
针对安徽公司提出的合并审理、共同侵权、重复受偿等上诉理由,陈律师逐一从合同相对性、刑民分离审理原则、证据效力、司法裁判规则等维度进行充分抗辩。他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并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这些荣誉让他在法庭上更有底气,以坚定的态度和专业的论述,彻底推翻对方的上诉逻辑。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无事实与法律支撑,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人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安徽公司需支付剩余货款249004.9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35元由其自行承担。
本案的胜诉意义重大,不仅全额挽回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也厘清了刑民交叉买卖合同纠纷的裁判边界。陈兵兵律师以“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的执业理念,为企业客户避免了无端追责风险,精准化解了商事履约纠纷,为同类商事合作纠纷处理提供了有效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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