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4日,唐XX的生活被打乱,与成都住XX公司签订的《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公司却自此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面对这一困境,唐XX找到郭寿瑶律师。郭寿瑶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本科,自2018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600件,在民商事业务尤其是应收账款及执行案件上经验丰富。
郭寿瑶并未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这一常规做法,而是深入调查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她发现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这一关键细节的发现,源于她深厚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在诉讼过程中,郭寿瑶敏锐地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果断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本案共同被告。这一策略打破了包租公司通过“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庭审中,她依据《公司法》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发生混同,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郭寿瑶详细梳理了原告垫付的租金、物业费、垃圾清运费、水电燃气费等各项损失,并针对被告的逾期付款行为主张了逾期利息,主动将计算标准调整得合理合规,按年利率4.16%计算,以获得法院支持。最终,法院采纳了郭寿瑶的代理意见,认定《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合法有效,成都住XX公司构成违约,黄XX与邱XX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成都住XX公司支付原告租金9500元,支付物业费、水费、垃圾清运费共计1723.17元,支付逾期利息,被告黄XX、邱XX对上述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周X委托郭寿瑶等律师起诉被告陈XX归还借款13万元及利息。郭寿瑶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为原告争取权益。法院查明事实与原告诉称一致,最终判决被告陈XX归还原告周X借款本金13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郭寿瑶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敏锐的洞察力,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精准把握关键细节,运用恰当的法律策略,为当事人解决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担任多家中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用“商业+专业”的理念,为企业创造更大效益,在法律行业展现出独特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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