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XX公司承建的“XXXX职业大学XX(XX)校区”1号实训楼与2号宿舍楼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然而二被告却迟迟未支付剩余巨额工程款。迟延蕾律师团队接受XX公司委托后,迅速固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工程交付等关键证据,精确核算欠付工程款本金及利息。鉴于被告短期内可能无力一次性清偿,律师制定“以诉促调、保障优先权”策略。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银行账户及房产,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推动调解。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确认被告尚欠工程款28,058,709元,明确了付款节点、违约责任及优先受偿权,为原告锁定债权。
迟延蕾毕业于山东中医药大学法学专业,具有医学和法学双重背景。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占比较大。在梁X、杨X诉山东XX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就充分体现了他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能力。梁X、杨X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其与黄X公司项目部签订的《劳务分包协议》被认定无效,工程完工后双方就工程款结算产生争议。一审法院采纳按合同价结算的鉴定方案二,双方均不服上诉。二审中,迟延蕾作为黄X公司代理人,主张严格参照合同约定结算。云南省高院终审判决采纳鉴定方案二,认定工程造价为25,816,660.55元,对欠付款项本金及利息计算作出更精确认定。
除了建设工程领域,迟延蕾在刑事辩护方面也有突出表现。2024年5月,刘X、刘、叶三人共谋为上游犯罪转移涉诈资金124,450元。迟延蕾作为被告人叶的辩护人,围绕犯罪数额认定、主从犯区分及量刑情节展开辩护。他提出部分款项的上游犯罪事实不清不应认定,叶仅负责望风系从犯,且具有坦白、退赔谅解、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社会危险性小,建议适用缓刑。法院最终认定刘、叶为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判处叶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
迟延蕾曾在大型建筑类施工企业从事商务谈判工作,服务众多世界五百强企业,积累了大量商务谈判经验,这使他在处理建设工程纠纷时能够多元化解决问题。他还长期为多家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在公司治理方面也有丰富经验。无论是建设工程纠纷中保障当事人的工程款权益,还是刑事辩护里为当事人争取有利判决,迟延蕾都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践行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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