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8日,各方就已完工内容进行确认接收,一场围绕工程款支付的争议就此展开。XX公司、XX公司与宾馆公司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历经多次审理,一审法院重审后将赵XX支付的XXX.4元认定为代付款并抵扣,引发双方上诉。庞石磊律师作为XX公司、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迅速投入案件梳理。他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这使得他能深入研究历次审理的判决书、庭审笔录等材料,精准把握核心争议焦点。
针对赵XX支付款项的性质问题,庞石磊强调生效判决已认定该笔款项为投资款,宾馆公司未提供足以推翻该事实的证据,一审法院的认定缺乏依据。在工程造价方面,他仔细核对鉴定意见书及相关证据,针对宾馆公司的异议准备充分反驳理由。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纠正了一审错误,认定该笔款项为投资款,不应作为工程款抵扣,还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合理调整,为当事人争取到百余万的工程款。
把时间拉回到2013年,XX公司与XX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后续因300万元转款引发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法院改判朱XX返还白XX300万元及相应利息,朱XX委托庞石磊律师申请再审。庞石磊凭借多年执业经验,全面梳理案件卷宗材料,精准定位二审判决的错误。他提交XX公司《委托书》等一系列证据,证明案涉300万元转款具有合法依据,朱XX收取款项并非无法律根据的获利。再审法院最终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为朱XX免除300万元及利息支付义务。
2018年,委托人王XX与陈XX、成都XX装卸服务有限公司达成合伙合作意向,参与四川某建设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物流项目。合作期满后,合作方未按约定足额支付王XX应得款项。庞石磊律师接受委托后,明确以司法审计为关键突破口。他依法向法院申请对案涉项目合伙期间的财务状况进行司法审计,审计结果成为维权的核心依据。庭审中,他结合《投资协议》等关键证据,充分论证委托人的出资事实和被告的违约行为。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陈XX支付王XX合伙款项及逾期利息,庞石磊律师成功为当事人追回了损失。
庞石磊自2006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上千案件,涉诉标的近千万元。他在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多个核心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无论是复杂的商事纠纷,还是个人法律难题,他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凭借严谨的法律思维、敏锐的洞察力和娴熟的庭审辩论技巧,为委托人维护合法权益。在未来,他将继续带领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团队,为社会各界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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