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消费纠纷。就拿全屋定制装修来说,看似简单的交易,却可能暗藏着诸多风险。今天我们就来讲一个真实的案例,看看当事人是如何陷入困境,又是如何在律师的帮助下成功维权的。
马XX在2020年有了对自有房屋进行全屋定制装修的想法,他与某智能家居(大连)有限公司达成了初步意向。之后,马XX先后支付了订金4200元、预付款100000元。然而,双方并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公司虽然出具了设计图纸,但始终未能与马XX达成最终的定制合意。
后来,马XX因为房屋出售,提出解除合作并要求退款。可这时候问题就来了,双方在扣除设计费的金额上无法协商一致。马XX觉得自己还没和公司达成最终的定制合同,不应该扣除那么多设计费;而公司则认为自己已经完成了多版设计,成本超过了10万元。
无奈之下,马XX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公司的上诉理由主要有几点:一是认为双方已经达成合同合意,马XX是单方违约;二是觉得公司已完成多版设计,成本超10万元,一审仅酌定扣除2万元过低;三是主张应赔偿预期利润损失,违约方无权主张利息;四是认为一审举证责任分配错误,且已退还的4200元未予扣除。
面对公司的上诉,马XX委托了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的刘瑶律师进行答辩。刘瑶律师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她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近200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等领域。
刘瑶律师在答辩中指出,双方仅处于磋商阶段,并没有成立正式的承揽合同。公司提供的证据大多是单方制作的,不能证明实际的损失。而且在装修行业,普遍存在免费设计的情况,双方也没有约定设计费的标准。另外,预付款并不是定金,公司应该返还并支付占用利息。
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双方的证据进行了仔细审查。法院认为,损失赔偿应该以实际损失为限,公司提交的日志、薪资、行业利润等证据都是单方制作的,不予采信。一审酌定扣除20000元设计费是合理的。同时,二审查明公司已经退还了4200元,这部分金额应该予以扣减,所以应返还的金额调整为80000元。此外,定作人依法享有任意解除权,但从马XX明确要求退款之日(2024年9月9日)起,公司应该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最终,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公司要返还马XX80000元及相应利息,起算时间调整为2024年9月10日,一、二审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普通人在消费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比如在交易时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这就很容易引发纠纷。所以,在这里给大家提个醒,在进行类似的消费时,一定要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遇到纠纷,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瑶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为马XX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如果你在合同纠纷等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考虑寻求像刘瑶律师这样专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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