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旦涉及到赔偿问题,往往会变得复杂起来。尤其是当受害人本身还有自身疾病,在交通事故后因两者共同作用离世时,赔偿该如何确定呢?这让很多人感到困惑和焦虑。
有这样一个案例,原告近亲属遭遇了交通事故,受伤之后,却因为自身疾病与事故损伤共同作用而离世。家属自然希望肇事方及保险公司能够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然而,保险公司却以死亡与事故参与度、责任比例为由,主张减轻赔偿。这可让家属犯了难,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这时,他们找到了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杨稳定律师。杨稳定律师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现在还在西北政法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她已经执业4年,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五百件,在民商事法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尤其擅长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与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等法律事务。
杨稳定律师在接手这个案件后,开始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她知道,要想为家属争取到应有的赔偿,关键在于论证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的法律因果关系。她精准适用“受害人自身疾病不减轻侵权人责任”的裁判规则,有力地驳斥了保险公司“损伤参与度减责”的抗辩。
结合司法鉴定意见,杨律师清晰地阐述了交通事故损伤是诱发、加重死亡结果的直接原因。她建立起了完整的法律因果关系,从而锁定了赔偿责任。对于这种“事故损伤+自身疾病”复合型死亡案件,杨律师整合了医学、法律双重专业知识,化解了此类案件索赔的难点和痛点。
在庭审过程中,杨律师凭借自己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为家属据理力争。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从各个方面为家属的权益进行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杨律师的意见,没有采纳保险公司以损伤参与度减轻责任的主张,而是按责任比例判决保险公司足额赔付。这样一来,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他们获得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核心赔偿。
从这个案件我们可以看出,在遇到类似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时,很多人可能会存在一些错误的认知。比如,认为受害人自身有疾病,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就应该减轻。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自身疾病并不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这就是杨律师在案件中精准适用的裁判规则。
对于普通当事人来说,如果遇到交通事故,并且涉及到自身疾病与事故损伤共同作用的情况,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权呢?首先,要及时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事故现场的照片、医疗记录、司法鉴定意见等。这些证据对于确定赔偿责任非常重要。其次,要找一个专业的律师。像杨稳定律师这样有着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律师,能够为当事人制定最优的诉讼策略,全力追求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同时,我们也要警示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交通安全,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要保持冷静,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杨稳定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为当事人守护了公平正义,也为我们树立了一个优秀律师的榜样。她始终坚守专业、严谨、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用法律的力量为普通民众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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