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结婚,18年名存实亡的婚姻,妻子李萍在孩子成年后终于起诉离婚,却面临婚内无证房产无法分割的难题。接手此案的侯浩亮律师,执业1年,擅长婚姻、合同、劳动、侵权、刑事辩护等领域。
案件类型为离婚纠纷,原告是李萍,被告是王强。争议焦点在于婚内购买但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如何处理,以及李萍能否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李萍最初掌握的证据有夫妻长期分居的证据、男方出轨的证据、房屋为婚内购买的证据以及自己无其他住所的情况说明,但缺少有效解决无证房产分割的办法。
侯浩亮律师介入后,通过王强与他人的同居证据信息等,锁定了其在婚姻关系中的重大过错,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奠定基础。鉴于房子无法分割所有权,他依据《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规定,向法院提出请求判决房屋由李萍居住并设立居住权。在庭审中,对方可能会质疑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但侯浩亮律师通过完整的证据链进行回应,确保证据的有效性。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侯浩亮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因房屋暂不具备分割条件,不予处理所有权,但该房屋由李萍居住并为其设立居住权,王强及任何第三方不得干扰李萍的正常居住;王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过错,需向李萍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准予双方离婚。
侯浩亮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会优先锁定对方过错证据以主张赔偿,同时结合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用完整的证据链支撑诉求,在复杂案件中寻找突破口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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