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借款,到期仅还10万,这一巨大落差引发了一场民间借贷纠纷。接手此案的李杨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专注于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和经济纠纷等民事领域。
本案原告周X与被告王、张是朋友关系。2025年9月3日,王因资金紧张向周X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2025年10月15日偿还,并以3000吨铁精粉作为抵押。王出具了借条和保证书并签字确认。然而借款到期后,王未能偿还本金,且货厂内的铁精粉也未交由周X处理,周X遂提起诉讼。
周X最初掌握的证据有王签字的借条和保证书,证明借款事实。但缺失能证明张参与借款的证据。李杨律师介入后,仔细审查了借条和保证书的内容,确认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庭审中,王和张未出庭参与诉讼,法院进行了缺席审理。虽然被告未提出质疑,但李杨律师仍围绕借条和保证书等证据,向法院阐述借款事实和原告的诉求。
最终,法院判决王需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周X偿还借款本金90万元,驳回周X关于利息和其他被告张的责任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1100元,由原告周X负担1190元,被告王负担100元。
李杨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会优先审查书面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通过对关键证据的细致分析,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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