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一房两卖”是让购房者头疼的问题。曹某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曹某与张X存在材料款债权债务关系,张X无力偿还欠款,双方约定以张X从某房地产公司处抵账所得的房屋抵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某房地产公司根据张X指示向曹X交付房屋,曹某实际入住并缴纳相关费用。这类经济纠纷案件,徐丽平律师处理过不少。
然而,张X擅自与第三人古某串通,由某房地产公司办理房屋备案注销手续,并与古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办理网签,古某主张其为房屋真实产权人,否认曹某与张X合同效力。曹某多次要求办理产权登记未果,委托河北高俊霞律师事务所的徐丽平律师代理诉讼。徐丽平律师是法学硕士研究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她接手案件后,迅速制定了针对性的办案思路。
徐丽平律师首先精准梳理案件脉络,全面收集核心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收集了曹某与张X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材料抵房协议书》,房屋交接手续、各类缴费凭证,还调取电话录音等关键证据。针对各方抗辩逐一制定驳斥策略,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论证。她指出,曹某与张X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已实际履行,应认定合法有效;某房地产公司与古某的合同无真实买卖合意,双方恶意串通损害曹某合法权益,应认定无效。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曹某与张X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而某房地产公司与古某恶意串通签订的合同,损害了曹某的利益,不具有法律效力。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相关事实,缺席判决确认某房地产公司与古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签合同无效,古某协助某房地产公司办理网签注销手续;某房地产公司协助张X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张X在办理完毕后协助曹X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完全支持了曹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徐丽平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向来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法律的论证。对于遇到类似“一房两卖”情况的购房者来说,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入住证明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签订合同时要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法,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即便出现“一房两卖”的复杂情况,只要合同合法有效,证据充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就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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