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龙律师(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曾处理过不少网络犯罪、涉赌类案件。被告人XX因在“XXX”网络赌博平台担任代理、发展下线赌客并获取返佣,被湖南省衡山县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而且XX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发现漏罪,依法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公诉机关还指控其非法获利8万余元,犯罪情节严重,面临较重刑罚。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XX委托陈建龙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的情况下,是否还能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陈建龙律师所在的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陈建龙律师本科法学本科学历,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他全面阅卷、细致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围绕XX的量刑情节开展精准辩护。首先,他指出起诉书指控XX获利8万元证据存在瑕疵,争取从轻空间;明确X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提出X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理;结合XX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悔罪态度良好,且身患疾病、适合社区矫正等情节,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针对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的法律适用问题,依法提出数罪并罚后仍可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权益。
从法律角度来看,《刑法》对于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都有从轻、减轻处罚的相关规定。陈建龙律师依据这些法律规定,为XX的从轻处罚和适用缓刑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最终,湖南省衡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XX)湘XX刑初XX号刑事判决,全面采纳陈建龙律师的核心辩护观点。撤销前罪缓刑部分;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X元;与前罪有期徒刑六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X元;追缴XX违法所得8万元(已退缴1万元),上缴国库;对XX宣告缓刑,实行社区矫正,使其无需实际羁押服刑。
陈建龙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同样注重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和对案件细节的把控。这起案件给我们的启示是,即使面临看似不利的局面,也不要轻易放弃,要积极寻找案件中的从轻、减轻情节,通过专业律师的精准辩护,有可能为自己争取到更有利的判决结果。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时,当事人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并不意味着完全失去缓刑的机会,关键在于是否能找到合理的从轻、减轻情节,并通过专业的法律辩护来争取。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依然有可能获得缓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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