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告第一次找到王伟栋律师时,他的眉头就紧紧皱了起来。被告承包的建设工程项目里,施工人采购货物没付货款,供应商却起诉作为分包人的被告,要求支付货款,这局面看起来十分棘手,仿佛被告已经站在了败诉的边缘。
从法律专业角度冷静分析,这起案件存在几个致命风险点。其一,供应商以表见代理为由起诉被告,表见代理在法律认定上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模糊性,这给被告的抗辩带来了很大难度。其二,案件的证据方面对被告不利,供应商可能会利用一些表面的证据来证明施工人的采购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而被告如果不能有效反驳,就很可能要承担付款责任。其三,在这种复杂的法律关系中,一旦败诉,被告将面临巨额的货款赔偿,这对被告的经济状况会造成巨大的冲击。
面对如此困境,王伟栋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制定了一套全面的应对策略。首先,王伟栋律师所在的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专业的团队,团队成员在民商事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这使得他们能够迅速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正是因为拥有这样专业的团队协作,王伟栋律师想到了追加施工人为本案第三人以查明事实这一关键策略。在庭审中,王伟栋律师当庭提出,如果法院认为原告是与第三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是否同意由第三人承担付款责任,原告当庭表示同意,这为案件的走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其次,王伟栋律师从证据和法律规定的角度,提出本案不构成表见代理。他仔细研究采购聊天记录,发现原告主动添加第三人,案涉货物的磋商、报价甚至催讨货款均发生在原告与第三人之间,被告从未参与案涉买卖合同事宜。而且,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相对人主张构成表见代理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不仅应当举证证明代理行为存在诸如合同书、公章、印鉴等有权代理的客观表象形式要素,而且应当证明其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在本案中,第三人未向原告出具对外采购的授权委托书,也未向原告表示其为被告的代理人,原告并非基于第三人有被告明确授权而达成案涉混凝土交易,事后也未经过被告追认。显然原告未产生任何错误认识,原告也清楚合同相对方为第三人,系第三人的个人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第三人承担。这一系列的分析和论证,充分体现了王伟栋律师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的精细化打磨。
此外,王伟栋律师还提供了多份最高院的判决。他在执业期间,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胜诉案例库。正是因为拥有这样丰富的案例资源,他能够找到相关的最高院判例,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从而扭转法官的倾向。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由第三人向原告承担付款责任,被告无需承担付款责任,案件取得了胜诉。被告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虽然没有直接表达感谢的话语,但从他如释重负的表情可以看出,王伟栋律师的努力得到了认可。王伟栋律师始终秉持着“以专业铸根基,以尽责守托付,以匠心办精案”的执业理念,在法律框架内坚持委托人利益至上,以精准的法律研判、周全的诉讼策略、娴熟的庭审技巧,竭力为每一位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不负每一份信任与重托。在这起案件中,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成功地为被告避免了巨额的经济损失,再次证明了专业律师在解决复杂法律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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