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冰冷的手铐铐住双手,张某才真切地意识到自己陷入了一场严重的法律危机。他只是一名学生,却因一时糊涂,卷入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案件中。
张某,一个未成年的学生,原本应该在校园里安心学习,却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公诉机关指控,在某时间段内,张某伙同他人,明知是犯罪所得,按照上线安排,跨省多次从被害人手中取走被骗现金,并将赃款送至上线指定地点,转移资金达240余万元,非法获利1万余元。与他一同涉案的还有王X和李X两名未成年人,他们也分别转移了不同数额的资金并获利。
对于张某及其家人来说,这无疑是一场巨大的灾难。他们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不知道未来会面临怎样的结果。案件的难点也十分突出,犯罪金额较大,部分被告人犯罪数额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如何为张某争取从轻处罚成为了关键。
就在张某一家感到无助的时候,他们找到了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的朱红亮律师。朱红亮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有着近八年的法律实务经验,承办过400余件各类案件。她毕业于山西大同大学法学系,科班出身让她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
在接手案件后,朱红亮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整个案件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她注意到,虽然公诉机关指控张某转移资金240余万元,但其中部分金额的认定存在争议。凭借400余起案件的经验,她敏锐地察觉到,这些有争议的金额可能不应被认定为犯罪金额。于是,在庭审中,朱红亮律师发表辩护意见,对起诉书认定的犯罪金额提出异议,主张部分金额不应认定。
同时,朱红亮律师还提出张某系未成年人、初犯、坦白、退赃退赔等多项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曾经处理过众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经历让她深知,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该给予更多的教育和挽救机会。她从法律和情理的角度出发,为张某进行了全面而有力的辩护。
法院立案后,因本案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庭审中,公诉机关提交了大量证据,用以证实指控事实。三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且签字具结。各辩护人分别发表辩护意见,就被告人的量刑情节等提出辩护观点。
法院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事实、证据属实。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张X、王X、李X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三被告人作案时均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三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部分被告人主动退缴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酌定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被告人张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王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李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被告人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上缴国库;随案移送的涉案工具及相关物品,系本案证据,随案留存;与本案犯罪无关的物品,返还被告人。
朱红亮律师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在这起案件中,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张某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了一名专业律师的责任与担当,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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