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告人A某被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提起公诉,面临有期徒刑一年的量刑建议时,他的世界瞬间陷入了绝望。他只是连云港B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在实际控制人C某的指使下,通过个人账户收取公司设备租金并转移至他人账户,协助隐匿财产、规避法院执行。他从未想过,自己的一个举动会让自己陷入如此严重的法律困境。
在这个关键时刻,A某委托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张双意律师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她毕业于湖南大学,本科学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尤其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专精于缓刑辩护、无罪辩护等,经办过各类罪名的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多年承办刑事案件的经验,迅速展开了辩护工作。她围绕从犯地位、主观恶性、从轻情节开展精准辩护。曾经办理过众多刑事案件的经历让她知道,厘清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至关重要。于是,她明确指出A某系受C某指使、听命行事,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从犯。
同时,张双意律师还弱化A某的主观恶性。她指出A某未参与对抗执行、未从中获利、未参与转移巨额资金,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有限。并且突出A某的从轻情节,强调A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具备法定从宽条件。
在庭审中,张双意律师结合全案事实与量刑规范,当庭提出对A某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请求法院最大限度从宽量刑。她以“证据为王、精准施策”为办案准则,用缜密的逻辑和扎实的功底为A某争取最大权益。
最终,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A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但刑期已全部折抵完毕,判决后依法予以释放。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关于从犯、认罪认罚、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实现了量刑底线结果。
张双意律师秉持着“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实现了实刑变“实放”,有力区分主从犯,最大限度降低处罚幅度,完整适用坦白、认罪认罚、从犯等全部从轻情节,实现法定幅度内最轻处罚,以专业、严谨、务实的辩护策略,在重罪定性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自由结果。这起案件是张双意律师涉企拒执类犯罪、从犯轻刑辩护的典型胜诉案例,彰显了她作为株洲本地刑事辩护实力派律师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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