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看着严重受损的车辆,运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X望着银行账户里因为维修车辆而不断减少的数字,他们才意识到这次交通事故带来的麻烦远不止表面那么简单。2024年8月,运输公司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虽负次要责任,但车辆受损严重。然而,两家保险公司均主张按责任比例赔付,拒绝全额赔偿,这意味着运输公司要自行承担很大一部分损失,公司运营本就面临资金压力,这无疑是雪上加霜,周X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
在这困境时刻,周X找到了山西杰昌律师事务所的白玙新律师。白玙新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现任第五届忻州市律师协会监事。他曾在保险公司任法务三年,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7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深耕于交通事故、保险合同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尤为专精于交通事故中相关车辆损失案件,占比80%以上,同时在医疗事故等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曾经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市中心支公司法务岗工作的经历让他知道,在保险类纠纷中,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往往存在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和理解差异。面对这次案件,白玙新律师深知难点所在。保险公司按责任比例赔付的主张看似合理,但实际上忽略了车损险的本质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要在法律层面说服法院支持全额赔付,需要扎实的证据和精准的法律依据。
白玙新律师代理原告参与庭审,凭借处理500余件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相关案件的经验,他注意到车损险的核心要点。他提出车损险应先行全额赔付,保险公司赔付后可向全责方追偿的观点。为了支持这一观点,他提交了事故认定书、公估报告、施救费、鉴定费等证据,主张全部损失均属保险理赔范围。在庭审过程中,他严谨务实、精益求精,从全局视角分析案件利弊,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清晰的逻辑进行辩论。
最终,法院判决某平安XX公司赔偿原告60218元,XX公司赔偿原告13733元,两项合计73951元,诉讼费由二被告分担。判决理由明确指出,事故在保险期间,车损险应予全额赔付;施救费、鉴定费为必要合理费用,依法由保险人承担,适用《保险法》第10、14、66条,《民法典》第465条。
白玙新律师秉持“严谨务实、精益求精、客户至上”的执业准则,始终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在这次案件中,他以专业能力化解了运输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维护了公平正义,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也再次证明了他在交通事故、保险合同领域的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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