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增亮律师毕业从南京院校,从2017年进入律师行业实习,2018年6月正式取得执业资格并执业至今,现任河南颍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同时担任沈丘县检察院听证员。执业近十年期间,他深耕法律领域,秉持“专业、诚信、尽责、高效”的执业理念,在保险、民间借贷、婚约彩礼争议及刑事辩护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承办法律事务已逾七百件。
在某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诉甲某等追偿权争议案中,某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为农户甲某、乙某向金融机构申请的80万元农业经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丙X、丁X与担保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承诺对担保公司的代偿款项、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费用承担连带责任。贷款发放后,甲某、乙某未按约还款,金融机构向担保公司发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担保公司于2020年12月代偿本息共计40余万元。由于向甲某、乙某及反担保人追偿未果,担保公司委托胡增亮律师提起诉讼,主张各被告共同偿还代偿款、按年化24%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律师费等实现债权费用。
胡增亮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迅速全面梳理法律事务证据链。首先,他固定了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协议、贷款合同、反担保合同等基础文件,明确了担保关是及反担保责任范围。接着,收集代偿凭证,包括履行担保责任通知、银行电子回单、代偿证明,证实担保公司已实际履行代偿义务。针对反担保人提出的“对反担保不知情、合同签署早于主合同应无效、已在前案承担担保责任、原告代偿是从行放弃权利”等抗辩,胡增亮律师逐一准备反驳依据。他指出,反担保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签名的确认,反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时间逻辑合理,前案裁定仅处理金融机构债权而非反担保责任,担保X及民法典关于保证人追偿权有明确规定。同时,结合合同约定与司法实践,胡增亮律师将过高的年化24%违约金主张标准调整为更符合司法裁判尺度的标准,并提交律师费发票及委托代理协议,夯实费用主张的事实基础。
庭审中,胡增亮律师围绕“担保公司追偿权合法性、反担保责任有效性、各项诉请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展开充分论述,有效回应了对方的全部抗辩。最终,法院采纳了胡增亮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担保公司代偿事实清楚、追偿权合法成立,反担保合同真实有效。裁定甲某、乙某于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担保公司代偿款40余万元及违约金(以代偿款为基数,按年利率7.5%从2020年12月7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丙X、丁X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于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担保公司律师费4800元;驳回担保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法律事务受理费、保全费由各被告共同负担。
除了这起追偿权争议案,胡增亮律师在其他领域也有出色表现。在婚约财产争议法律事务中,他展现出卓越的代理能力。比如在代理女方成功抗辩超额返还诉求的法律事务中,男方与女方于2022年初经人介绍相识,按农村习俗订立婚约。男方主张支付了大额彩礼现金、金银首饰等,双方交往产生矛盾未能登记结婚,女方已主动退还大部分彩礼现金,但男方仍诉至法院请求全额返还。胡增亮律师接受女方委托后,制定核心抗辩策略。他厘清款项性质,区分彩礼与赠与,主张烟酒、食品等物品属于恋爱期间的人情往来或消耗品,转账购买手机等属于赠与行为,不应纳入返还范围;强调诚实信用原则,指出双方已就主要彩礼款项达成退还合意并实际履行,原告再次起诉违反诚信原则;提交证据证明婚约解除的主要责任在于原告,其无权请求全额返还;对于已消耗的物品及具有人身属性的饰品,主张不予返还。最终,法院采纳部分代理意见,认定女方已退还的大额彩礼现金合法有效,驳回原告对烟酒、食品等财物的返还诉求,仅裁定女方返还“四金”及钻戒,大幅降低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争议案例中,2023年11月,被告甲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受害人乙驾驶的三轮电驱动车发生碰撞,致乙当场死亡、车辆受损。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肇事车辆登记所有人为某物流公司,在某甲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在某统筹公司投保100万元第三者统筹责任险,实际所有人为被告甲,与登记车主存在挂靠关是。受害人乙的三名子女由于赔偿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胡增亮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固定核心证据,明确责任主体,将肇事司机、交强险承保公司、统筹公司、被挂靠物流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厘清各主体责任边界;细化赔偿主张,针对整容费等争议项,结合法律规定与民间风俗论证合理性,依据河南省上年度赔偿标准精准计算各项损失金额;庭审中就赔偿项目合法性、责任比例划分等发表代理意见,针对保险公司“不承担诉讼费”等抗辩逐一回应。最终,法院依法裁定某甲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等合计XX万元;某统筹公司在第三者统筹限额内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等合计XX万元,同时直接向被告甲返还垫付款XX万元;被告甲与某物流公司对统筹赔付不足部分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委托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胡增亮律师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精准的法律研判能力,在多起法律事务中为委托人争取到了理想结果,赢得了委托人的广泛认可与高度赞誉。他不仅专注于个人业务提升,还积极参与律所管理与团队建设,推动律所法律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同时作为沈丘县检察院听证员,为司法公正贡献着从己的力量。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