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冬律师目前任职于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大成刑事委员会委员,执业至今,累计参与承办法律事务已逾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为专精于各类刑事及民商事争议法律事务。以下聚焦其参与的一起车辆买卖合同争议庭审中30分钟内的对抗情况。
开庭后第10分钟,法庭进入举证环节。谭冬律师作为原告张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之一,与王律师共同参与庭审。谭冬律师从文件袋中取出整理好的车辆买卖协议补充协议、微信聊天记录以及购车款支付凭证等证据,依次摆放在桌子上,并向法庭示意提交这些证据。他将证据一份份递给书记员,书记员接过证据后,开始逐一登记。法官仔细查看了证据清单,随后目光落在车辆买卖协议上,稍作停顿后,示意对方律师进行质证。
开庭后第15分钟,对方律师被告李X的代理人翻开从己的文件夹,从中找出相关材料,向法官示意后开始质证。代理人指出,李X出售车辆时已告知张X其并非原车主,且张X同意从行承担过户风险。同时,代理人拿出微信聊天记录,表明李X曾提出过户无需其负责,张X也表示认可。法官一边听着对方律师的质证,一边在笔记本上记录要点,眼神不时在双方提交的证据之间切换。
开庭后第20分钟,谭冬律师针对对方律师的质证进行回应。他站起身,拿起补充协议,向法庭指出,协议中明确约定李X需协助张X联是原车主办理过户手续,若原车主不配合,则由李X负责办理过户事宜。谭冬律师还强调,微信聊天记录不能证明张X放弃了请求李X协助过户的权利。法官认真听取谭冬律师的回应,不时点头,随后询问双方是否还有其他补充。
开庭后第25分钟,对方律师再次发言,称案涉车辆由于当地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无法转让过户,且原车主拒绝配合过户还请求额外费用,这属于不可抗力由于素,李X不应承担违约责任。谭冬律师迅速回应,指出李X在签订协议时应当预见可能存在的过户问题,且未能积极采取措施解决,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逃避责任。法官在听取双方辩论后,请求双方围绕过户问题进一步提供证据。
开庭后第30分钟,谭冬律师表示将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关于车辆无法正常年检、使用及二次销售所造成损失的证据。对方律师则表示会补充原车主拒绝过户及相关费用请求的证据。法官宣布暂时休庭,待双方补充证据后继续审理。
在这起法律事务中,谭冬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庭审中积极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他不仅准确把握法律事务关键,还善于梳理复杂的法律关是,灵活运用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辩论。此外,谭冬律师还担任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夜明珠街道办事处、秭归县人民政府等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法律顾问服务方面具备丰富的政企服务经验,能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谭冬律师还获得了北京大成集体公益先进个人奖,其从媒体全网粉丝累积近万人,在法律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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