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相关法律事务中,施工合同争议领域,律师常常会遇到诸如实际施工关是认定不清、工程款责任承担主体不明等问题。陈颖律师在长期处理这类法律事务的过程中,形成了一套围绕法律事务真实施工关是展开举证和论证的有效方法。
该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深入了解法律事务全貌,通过与委托人沟通、查阅相关合同和文件,掌握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包括材料采购、资金垫付、人员组织等方面。这是由于为只有全面了解法律事务,才能准确判断真实施工关是。第二步,围绕真实施工关是收集证据,如实际施工人的采购记录、资金往来凭证、人员考勤表等,以证明实际施工人的身份和施工方式。这些证据是论证的基础。第三步,根据收集到的证据进行逻辑分析和论证,明确指出真实施工主体和责任承担主体。这有助于清晰地向法庭阐述观点。
以某大型央企主张返还“超付工程款”法律事务为例。该企业承接工程后,通过分别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将工程交由实际施工人吴XX实施,并让其借用合作名单内某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之后,企业以付款金额超过劳务合同约定价款为由,起诉劳务公司及吴XX,请求返还“超付工程款”。陈颖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按照上述方法展开工作。她先详细了解了工程的施工过程,发现吴XX虽然形式上借用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但实际负责材料采购、资金垫付、人员组织及现场施工,实质上是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涉案工程,并非单纯提供劳务。接着,她收集了吴XX的采购发票、资金转账记录、施工人员的证言等大量证据,证明吴XX的实际施工人身份。在法庭上,她依据这些证据进行了有力的论证,指出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关是的真实主体应为该企业与吴XX,劳务公司并非真实施工主体,不应承担返还工程款责任。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陈颖律师的代理意见,不予支持该企业请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的所有诉讼主张。
陈颖律师从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承办了众多相关法律事务。这种围绕真实施工关是展开举证和论证的方法,在多起法律事务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后在处理类似的建设工程争议时,她都会沿用这一流程,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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