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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的证据梳理与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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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05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昊东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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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内蒙古璟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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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中,一审判决雅达XX委会按8亩土地标准向陈XX支付征地款及青苗补偿费。雅达XX委会委托刘昊东律师上诉。刘昊东补充提交多份证据并进行法律适用分析。二审法院部分支持上诉请求,改判支付征地补偿款,驳回青苗补偿诉求。
承包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的证据梳理与法律适用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承包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进行二审审理。庭审中,上诉人和林格尔县盛乐镇雅达XX民委员会的委托律师刘昊东,针对一审判决提出诸多异议,并出示了新的证据

这起纠纷中,被上诉人陈XX起诉要求雅达XX委会按8亩土地标准支付征地补偿款234000元及青苗补偿款12000元。一审法院支持了陈XX的诉求。雅达XX委会则认为陈XX属于有户无地人员,应按5亩土地标准分配补偿款,且陈XX已代家庭成员确认征地亩数,无权单独主张8亩补偿。

刘昊东律师2020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毕业于重庆文理学院法学本科,现于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在职研究生。他深耕于刑事辩护、公司商事、合同纠纷等领域,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2000件。

接案后,刘昊东进行了细致的工作。他补充提交了《呼和浩特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用以证明陈XX在二轮土地承包时无多余土地分配,应按5亩标准补偿;还提交了《交回土地协议》《征地补偿款领取表》,指出陈XX作为户主已确认被征收土地面积,其称的8亩土地补偿协议无村委会盖章,应属无效。

二审法院认为,应查明陈XX的生产、生活情况以确定其是否为征地补偿款的主要补偿对象。综合全案证据,认定陈XX属于有户有地村民,雅达XX委会未举证证明有户有地的1184人中不包含陈XX,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关于青苗补偿费,因方案未涉及且陈XX未提供计算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二审法院改判雅达XX委会支付陈XX征地补偿款234000元,驳回其青苗补偿诉求。

在另一起代理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纠纷案件中,刘昊东同样展现出严谨的工作态度。他仔细研究保险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为保险公司的免赔主张寻找有力依据,通过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法律分析,成功处理了多起类似案件,为保险公司减少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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