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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万元虚开发票案,税额穿透与缓刑锚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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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65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丹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70人 执业4年
律所: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12202211492125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64448007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张丹华律师,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具有财务与法律双重知识,现执业于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 擅长各类型民事纠纷和刑事纠纷,承接全国案件,具有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 执业律所: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北省赤壁市赤壁大道783号(赤壁市人民法院旁) 电话:15997936615 微信:18064448007 执业理念:严格遵守法律,维护当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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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虚开发票罪一审案件,被告王XX涉案金额484.87万元。张丹华律师举证补缴凭证、锁定动机否定牟利目的,以退赃和认罪认罚构建量刑协商基础,激活缓刑条件。法院采纳辩护意见,王XX被合并执行1年10个月,缓刑2年,免于实刑。
484万元虚开发票案,税额穿透与缓刑锚定辩护

20XX年,在某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内,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虚开发票罪的案件正在进行宣判。坐在被告席上的王XX神情紧张,他的命运即将在此刻被决定。而王XX的辩护人张丹华律师,沉稳地坐在一旁,等待着最终的结果。

这起案件中,王XX应工程公司负责人唐X要求,支付30万元购买了增值税专票37张和普票1张,价税合计484.87万元。不过,税款已全额补缴并支付了滞纳金,未造成国家税收损失。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王XX的主观恶性、是否造成国家损失以及是否符合缓刑条件

张丹华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毕业于集美大学法学本科,是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接案后,张丹华律师展开了细致的工作。为了切断国家损失的指控,他举证了完税证明和滞纳金单据等补缴凭证,同时锁定王XX工程结算的动机,否定其非法牟利目的。在争取缓刑方面,他以王XX退赃31万元和认罪认罚构建量刑协商基础,并通过审前社会调查激活缓刑条件。

一审法院最终采纳了张丹华律师的辩护意见。王XX的虚开增值税专票罪被判1年6个月,虚开发票罪被判6个月,合并执行1年10个月,缓刑2年。财产处置方面,罚金11万元已缴纳,没收退赃款20万元,成功避免了羁押

在日常工作中,张丹华律师会对每一个经手的刑事案件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在另一起电信诈骗案件中,他同样抓住了从犯自首等关键情节,为委托人争取到了轻判。他总是以专业、专心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为委托人争取权益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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