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某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内,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虚开发票罪的案件正在进行宣判。坐在被告席上的王XX神情紧张,他的命运即将在此刻被决定。而王XX的辩护人张丹华律师,沉稳地坐在一旁,等待着最终的结果。
这起案件中,王XX应工程公司负责人唐X要求,支付30万元购买了增值税专票37张和普票1张,价税合计484.87万元。不过,税款已全额补缴并支付了滞纳金,未造成国家税收损失。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王XX的主观恶性、是否造成国家损失以及是否符合缓刑条件。
张丹华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毕业于集美大学法学本科,是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接案后,张丹华律师展开了细致的工作。为了切断国家损失的指控,他举证了完税证明和滞纳金单据等补缴凭证,同时锁定王XX工程结算的动机,否定其非法牟利目的。在争取缓刑方面,他以王XX退赃31万元和认罪认罚构建量刑协商基础,并通过审前社会调查激活缓刑条件。
一审法院最终采纳了张丹华律师的辩护意见。王XX的虚开增值税专票罪被判1年6个月,虚开发票罪被判6个月,合并执行1年10个月,缓刑2年。财产处置方面,罚金11万元已缴纳,没收退赃款20万元,成功避免了羁押。
在日常工作中,张丹华律师会对每一个经手的刑事案件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在另一起电信诈骗案件中,他同样抓住了从犯、自首等关键情节,为委托人争取到了轻判。他总是以专业、专心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为委托人争取权益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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