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广州仲裁委的庭审现场,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正在激烈审理。被告方律师提出工程未完成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付款条件未成就等多重抗辩理由,试图驳回原告全部诉请。坐在原告席的阎乔律师团队并未慌乱,而是有条不紊地开始举证。
这起案件中,原告与被告公司就大连金普新区生态城相关地块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原告按约完成施工并竣工离场,双方结算确认工程总价款,但被告尚欠100多万工程款拒不支付。
阎乔律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现执业于上海汉盛(大连)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擅长合同、家事等案件。
接案后,阎乔律师团队首先精准梳理证据。他们全面整理了案涉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工程结算书等关键证据,针对被告提出的事实异议,逐一核对证据细节,明确合同实际履行节点、工程竣工结算情况,形成完整证据链,推翻了被告不实抗辩。
针对被告工程未验收、付款条件未成就的核心抗辩,律师紧扣双方结算书已由被告盖章确认的关键事实,结合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条款,论证案涉工程已实际竣工且质保期届满,被告付款义务已产生,付款条件已全部成就。
庭审中,律师还紧扣法律依据,援引《民法典》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充分阐述原告的合法债权,明确被告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事实。
最终,法院全额支持了原告工程款追索诉请,判令被告限期支付全部工程欠款,案件受理费主要由被告承担,原告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在日常工作中,阎乔律师团队也十分注重案件的细节整理。在另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他们将双方往来的邮件、合同等文件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清晰地呈现出案件的发展脉络,为胜诉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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