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万,这不是一个小数目,对于一家企业来说,被拖欠如此巨额的货款长达两年,那将是怎样的困境?嘉兴市XX纺织品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该公司与被告钟XX自2023年起建立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多次通过微信向原告购买各类布匹。原告完成全部交付义务后,将被告购买布匹数量及累计拖欠金额的电子单据通过微信发送给被告确认。然而,截至2023年5月23日,被告累计拖欠货款395,791元。此后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屡屡失约,仅支付了39,000元,尚欠356,791元未付,随后更是彻底失联。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无奈之下委托了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提起诉讼。俞国锋律师从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个年头,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深耕于民商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为专精于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同时在刑事辩护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他还是嘉兴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共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曾获得“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接受委托后,俞国锋律师深知案件的棘手之处。欠款金额较大,超35万元,且被告失联,无法通过常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但他并没有退缩,而是迅速采取了一系列策略。
首先,俞律师以微信聊天记录及对账电子单据作为核心证据。他指导原告整理并提交了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原告已将欠款金额电子单据通过微信发送给被告确认,且被告在合理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结合交易习惯,构成对欠款事实的认可。在如今的商业往来中,微信等电子通讯工具的使用非常普遍,这些聊天记录和电子单据在法律上是具有一定证明力的。俞律师精准地抓住了这一点,为案件奠定了坚实的证据基础。其次,因被告下落不明,俞律师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这一举措确保了诉讼程序能够正常推进,即使被告失联,也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再者,俞律师在诉请中明确要求被告支付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LPR上浮50%(年利率4.65%)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以弥补客户资金占用的损失。这也是合理合法的诉求,因为被告未能及时支付货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原告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最后,俞律师同步主张公告费400元由被告负担,减轻客户维权成本。
庭审中,被告经公告传唤仍未到庭。俞律师充分利用这一程序优势,向法庭清晰陈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法律知识,让法官全面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俞国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认定,根据当事人陈述及微信聊天记录(含对账内容),可以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且被告尚有356,791元货款未支付给原告的事实。被告未能及时支付货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缺席判决。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356,79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356,791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4.6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同时,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均由被告负担。原告获得全面胜诉。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商业交易中,一定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电子单据等,这在维权时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当遇到欠款不还且失联的情况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俞国锋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客户解决了难题,再次证明了专业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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