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罪近年来呈高发态势,仅去年一年全国范围内就有上万起诈骗案件发生,给社会和个人带来了巨大损失。在泰安市岱岳区就有这样一起诈骗案,被告人余某深陷其中。
2016年11月,张某在广东省注册成立特洛某公司,自任实际控制人。公司分为话务X、组长、经理和老板四个等级。话务X冒充炒股软件工作人员添加客户微信,拉入股票交流群,组长冒充“分析师助理”帮助客户开户入金,经理冒充“分析师”指导客户炒原油。余某作为小组长,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其小组话务人员诱骗被害人李X加入微信交流群,余某冒充“分析师助理”指导李X下载软件并入金。截止2018年5月案发,余某所在团队收入达XXX.24元。2019年10月14日,余某在广东省东莞市被抓获。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余某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此时,余某及其家属心急如焚,他们找到了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的金文律师。金文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刑事案件已逾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秉持“精细化辩护”理念,将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贯穿刑事辩护全流程。
在案件受理阶段,金文律师全面接待了余某家属,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细致梳理案件脉络,充分告知余某家属诉讼权利、案件办理流程及可能的法律后果,缓解了他们的焦虑情绪,建立了信任的委托关系。同时,结合自身企业合规专业优势,对该涉企刑事案件提前预判合规风险,为余某提供了兼具辩护与合规整改的初步建议。
侦查阶段,金文律师积极履行辩护职责,及时会见余某,对其进行心理疏导、法律解释、办案流程介绍、提审过程中注意事项告知等。她了解案件事实细节,核实证据线索,依法向侦查机关提出辩护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调取有利证据,坚决维护余某的合法权益,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审查起诉阶段,金文律师全面阅卷,与余某进行证据核实,逐字逐句分析案卷材料,精准识别证据瑕疵、程序违法等问题。她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提交详实的辩护意见,指出余某起作用较小,系从犯,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
审判阶段,金文律师精心制定辩护策略,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核心要点,撰写逻辑严谨、论证充分的辩护词。庭审中她精准质证、有力辩论,清晰阐述辩护观点,最大限度维护余某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庭审沟通技巧,兼顾法理与情理,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最终,法庭采纳了金文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余某在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执行,罚金一万元(已缴纳)。这意味着余某不用脱离社会,免予牢狱之苦。而且在同案犯中,同一个级别的被告人里,余某判刑最低、罚金最少。
在此,我们也普及一下相关法律知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的为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金文律师表示,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一定要注重细节,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通过这起案例,我们看到了金文律师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相信在未来,她会继续秉持“精细化辩护”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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