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福州的法律界,范晓辉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专业人士。他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约14年,现任福建奥广律师事务所主任、福建南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法学本科的他,深耕福州本地法律服务领域多年,经手办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上千件。
在众多案件中,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充分展现了范晓辉律师在法律文书撰写上的专业能力。2015年3月25日,被告林XX向原告陈XX借款100000元,双方约定月利率1.2%。借款后,林XX起初能按期支付利息,但始终未返还本金。截至2018年1月,林XX支付了相应利息,2018年2月利息仅支付400元,尚欠800元。2018年4月21日,林XX补出具《借条》,承诺于2018年5月30日前还清全部本金及利息。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林XX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陈XX多次催讨无果后委托范晓辉律师代理诉讼。
在撰写代理词时,范晓辉律师展现出了独特的专业特点。通常的民间借贷案件代理词,可能只是简单罗列证据和陈述事实,但范晓辉律师的代理词逻辑严密,精准聚焦借贷关系本身。他以借条和银行流水为核心证据,快速锁定借贷事实,明确指出原告与被告林XX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借贷关系,有银行转账凭证及被告亲笔出具的借条为证,双方约定的月利率1.2%未超过法律规定的年利率24%的上限,合法有效。
面对被告林XX提出的“夫妻共同债务”抗辩,范晓辉律师果断选择不追加配偶为被告,并在代理词中清晰阐述理由。他强调该借条上的借款人仅为林XX一人,原告有权选择仅向借款人主张权利,无需追加他人为共同被告。这种争议焦点的归纳方式与通常文书不同,避免了诉讼拖延和举证复杂化。
范晓辉律师的这份代理词对法官的初步判断产生了重要影响。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律师的意见。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借条以及银行转账流水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真实的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事实,被告林XX对借款事实及约定利息均无异议。对于被告林XX提出的“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法院认为原告有权处分其诉讼权利,仅要求林XX承担还款责任于法不悖,在本案中不予处理林XX与林X乙的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林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XX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支付利息。
范晓辉律师凭借其在法律文书撰写上的专业能力,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委托人高效解决了纠纷,充分展现了其作为专业律师的价值。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