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场买卖合同纠纷的庭审中,原告公司与被告因电池买卖产生争议,被告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由长期拖欠货款。刘海平律师作为原告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在庭审发问环节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他首先问被告是否签署过《对账单》和《付款协议书》,被告承认签署,这就明确了被告对欠款总额的确认以及付款的约定。接着,刘海平律师询问被告是否在2023年10月31日前退回电池,被告无法给出肯定答复,这揭示了被告未按约定履行退货义务。最后,他又问被告是否能提供产品质量问题的有效证据,被告同样无法提供,凸显了被告质量抗辩的不合理性。通过这几个关键问题,刘海平律师成功揭示了案件的矛盾,将焦点从产品质量争议引导至被告是否依约履行付款/退货义务上。
回溯庭前准备工作,刘海平律师在阅卷时就发现了诸多疑点。虽然双方没有正式的买卖合同,但被告签署的《对账单》和《付款协议书》构成了付款的明确约定。他精心准备了发问提纲,围绕协议约定和被告义务展开问题设计。对于被告可能提出的质量问题鉴定意见,刘海平律师也制定了清晰的质证思路,指出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通知且未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依法不应采纳其质量抗辩。
刘海平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合同纠纷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此次案件中,他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的实务积淀发挥了重要作用。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刘海平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认定《付款协议书》合法有效,被告未按约定时间退回电池,应支付货款。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司支付全部拖欠货款数万元,并以该款项为基数,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倍的标准支付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刘海平律师认为,庭审准备至关重要,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走向,只有做好充分准备,才能在庭审中准确把握关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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