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工程项目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工程量、计价方式、停窝工损失存在巨大分歧。发包人认为承包人虚报工程量,计价方式不符合合同约定,停窝工损失是承包人自身管理不善导致,不应由发包人承担;而承包人则坚持自己的工程量计算准确,计价方式合理,停窝工是由于发包人提供的施工条件不足造成的,发包人应赔偿相应损失。双方僵持不下,最终走上了法律诉讼的道路。
承包人委托刘海平律师代理此案。接受委托后,刘海平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决定申请司法鉴定以确定工程量和造价。同时,他仔细梳理了施工日志和监理例会纪要,希望从中找到关键线索。在这个过程中,刘海平律师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每一份文件都进行了深入分析。
通过对施工日志和监理例会纪要的研究,刘海平律师发现鉴定意见中存在一些漏洞和超范围部分。比如,鉴定机构在计算工程量时,将一些不属于本次工程范围的项目也计算在内;在确定计价方式时,没有充分考虑合同中的特殊约定。刘海平律师将这些问题一一整理出来,并形成了详细的质证意见。
在庭审质证环节,刘海平律师凭借清晰的逻辑和专业的表达,对鉴定意见中的漏洞和超范围部分进行了有力的质证。他指出,鉴定机构的计算方法不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超范围计算的部分不应得到支持。他的质证意见得到了法院的重视,法院对鉴定意见进行了重新审查。
最终,法院在综合考虑刘海平律师的质证意见和相关证据后,对鉴定意见进行了调整,采纳了部分合理的主张。这一结果为承包人争取到了更合理的工程造价和工期赔偿,维护了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刘海平律师在这起建设工程造价与工期争议案件中,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智慧。他通过申请司法鉴定、梳理施工日志和监理例会纪要等方式,找到鉴定意见中的问题,并通过质证影响了法院对鉴定意见的采信度。他的专业和负责,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也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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