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建设工程造价与工期争议的精准化解

建设工程造价与工期争议的精准化解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52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岳凌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62人 执业4年
律所:广东华商(三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60220221046727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647523425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更多>
导读:岳凌宇律师自2022年起执业,至今已有4年,现任职于广东华商(三亚)律师事务所,是一位主办律师。他深耕海南三亚本地法律实务,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其中合同、房产及建设工程类约180件,在处理建设工程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建设工程造价与工期争议的精准化解

在一起建设工程案件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工程量、计价方式、停窝工损失存在巨大分歧。发包人认为承包人虚报工程量,计价方式不符合合同约定,且停窝工损失是由于承包人自身管理不善导致,不应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则坚称自己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施工,工程量是实际发生的,计价方式也是合理的,停窝工损失是因为发包人未按时提供施工条件所致。

岳凌宇律师接受承包人委托后,凭借其土木工程与法律的复合背景,迅速投入到案件的处理中。他首先申请司法鉴定,以确定实际的工程量和合理的计价方式。在等待鉴定结果的过程中,岳凌宇律师仔细梳理施工日志和监理例会纪要。这些资料详细记录了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施工进度、遇到的问题以及各方的沟通情况。

通过对施工日志和监理例会纪要的深入研究,岳凌宇律师发现了鉴定意见中的漏洞。鉴定机构在计算工程量时,部分项目存在重复计算的情况,而且对于一些特殊施工工艺的计价标准采用了错误的依据。同时,鉴定意见中对于停窝工损失的计算范围超出了合理范畴,将一些与发包人无关的因素也计算在内。

在庭审质证环节,岳凌宇律师依据自己的发现,对鉴定意见进行了有力的反驳。他指出鉴定意见中重复计算和错误计价的部分,并提供了施工日志和监理例会纪要作为证据,证明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于停窝工损失超范围计算的情况,岳凌宇律师也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说明哪些损失是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哪些是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

岳凌宇律师的质证意见得到了法院的重视,法院对鉴定意见进行了重新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鉴定结果进行了调整。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因素,作出了公正的判决,维护了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岳凌宇律师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不偏私、不敷衍,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成功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的造价与工期争议。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