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曾有这样一起案件。某业主大会以已施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为由,将某建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工程款20余万元。建筑公司委托程树钰律师代理此案。程律师接手后,深入研究发现,案件存在根本性的程序缺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大会并非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具备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的资格,适格原告应为业主委员会,而涉案小区并未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同时,从实体上看,所谓“质量问题”实则系水管老化所致,与建筑公司的施工行为无关。
程树钰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材料,仔细审阅施工合同、工程验收记录、质量问题相关证据等。在程序性抗辩方面,她准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业主大会不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法院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在实体事实方面,她通过调查发现,建筑公司已按约完成施工,不存在违约或质量缺陷,不应承担返还工程款的责任。面对原告此前两次起诉又撤诉,此次为第三次起诉的情况,程律师坚持主体资格抗辩,向法庭提交详细的法律意见书,并主动与承办法官沟通。最终,法院经审查全面采纳了程树钰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建筑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在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方面,赵X与孙X系夫妻关系,孙X多次提出离婚,此前已两次起诉均未判离,第三次起诉时赵X委托程树钰律师代理。程律师认为应将重点放在“如何离”而非“离不离”上,即最大化保障赵X的财产权益。她全面了解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状况,果断向法院申请大量调查令,调取孙X名下多个银行账户、微信及支付宝流水,以及餐饮店的经营账户。对海量流水进行逐笔核对、分类梳理后,发现多笔可疑资金流向,形成完整的资金流向图表。掌握充分证据后,程律师主动与对方及其代理人沟通,阐明转移财产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赵X获得近30万元财产分割款。
在还迁房过户纠纷中,刘X向苏X、刘X夫妻购买房屋,支付全部购房款后因房屋具备办证及过户条件时苏X夫妻不配合而陷入困境。程树钰律师约见刘X,梳理案件材料,发现合同中关于过户税费承担约定模糊。她制定“诉讼与调解并行”策略,在诉讼中充分举证,在调解中围绕税费承担争议焦点与对方沟通。从法律和情理角度阐明观点,推动双方达成一致。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苏X夫妻配合刘X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程树钰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敏锐的洞察力和灵活的办案策略,在多个领域成功化解纠纷,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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