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领域,造价与工期争议时常发生,给各方带来诸多困扰。徐州的一起建设工程案件便是典型。在这起案件中,徐州XX公司与青岛XX公司就工程量、计价方式以及停窝工损失存在巨大分歧。徐州XX公司认为自己完成了部分涉案工程,且因对方原因退场,应获得相应工程款;而青岛XX公司则对徐州XX公司的主张不予认可。
面对这一复杂局面,徐州XX公司委托了江苏立志律师事务所的鹿静律师。鹿静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十余年,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超1500件,尤其专精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她在深入研究案件后,决定申请司法鉴定,以确定实际的工程量和工程造价。
鹿静律师仔细梳理施工日志和监理例会纪要,从中寻找关键线索。在这个过程中,她发现鉴定意见存在一些漏洞和超范围部分。比如,鉴定机构在计算工程量时,将一些未实际施工的项目也纳入其中,计价方式也不符合合同约定。鹿静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鉴定意见进行了逐项质证。
她指出鉴定意见中的不合理之处,影响了法院对鉴定意见的采信度。在之前的类似案件中,鹿静律师就凭借专业能力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如在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她精准分析法律关系,为义务帮工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在诈骗罪最终认定合同诈骗罪的案件中,她从侦查阶段就积极沟通,最终成功变更罪名,为当事人获得减刑。
在这起建设工程案件中,鹿静律师的努力没有白费。她通过专业的质证,让法院更加全面地了解了案件的真实情况。最终,法院裁定指令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为徐州XX公司争取到了重新审理的机会,有望为其挽回经济损失,维护合法权益。鹿静律师以专业、负责的态度,在建设工程纠纷中展现了卓越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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