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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辩护:为当事人争取不批捕与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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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21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鉴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7年 职务:主任
律所: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1620091077043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81271663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毕业于名校法律系,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在公安机关刑事办案部门工作多年并担任部门领导职务,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深厚的人脉资源。善于发现刑事案件的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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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李鉴春律师执业十六年,承办案件超1000件,其中刑事相关案件300余件。近两年来,所办案件38人不批捕后取保,20人适用缓刑,8人不起诉,5人撤销案件。
侦查阶段辩护:为当事人争取不批捕与不起诉

刑事侦查阶段,为当事人争取不批捕或不起诉至关重要,李鉴春律师在这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成果。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刑事相关案件300余件。他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这种独特的经历使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擅于从侦查中捕捉案件辩点。

当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李鉴春律师会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情。以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为例,李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会见万X,确认其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同时,他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为从宽处理奠定基础。

在了解案情后,李鉴春律师会向检察机关提交不批捕意见书,重点论证证据不足或无社会危险性。在万X案中,案件移送审查批捕后,李律师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其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又如熊X涉嫌偷越国境罪一案,李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通过系统阅卷、法律研判及政策分析,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他指出熊X偷越国境的目的系为办理驾驶证转换手续,在国外停留时间短,未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动机与危害性显著区别于以非法就业、走私、诈骗等为目的的偷渡行为。同时,全面梳理熊X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无违法犯罪前科,涉案时间已过多年且未再实施同类行为等从宽情节。并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慎押、慎捕、慎诉”的司法政策,以及关于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的指导意见,论证本案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法律精神,具备不起诉的实质条件。之后,李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专业沟通,阐明观点,并正式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依法对熊X作出不起诉决定。

李鉴春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专业的辩护策略,在刑事侦查阶段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不批捕或不起诉的决定,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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