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案件的处理带来了新的模式和思路。孙乐乐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现作为安徽友讼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众多案件中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合理的量刑结果。
有这样一起盗窃案件,当事人涉嫌盗窃罪,涉案数额较大,且存在多次盗窃前科。公诉人在起诉意见中明确指出当事人具有从重处罚情节,建议量刑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当事人面临着重判的风险,家属紧急委托了孙乐乐律师开展刑事辩护。
孙乐乐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刑事辩护就有50余件,丰富的办案经验让他迅速投入到案件中。他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查阅卷宗、讯问笔录、到案经过、出警记录等全部证据,精准梳理当事人到案细节,发现并固定自动到案、如实供述的核心事实,坚定提出构成自首的关键辩护意见。
庭审中,公诉人坚持否认自首成立,主张应从重处罚、量刑一年以上。孙乐乐律师围绕到案主动性、供述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展开激烈辩论,结合司法解释与判例,逐条论证当事人行为完全符合自首法定条件。除自首外,他还同时归纳提炼自愿认罪、悔罪态度好、愿意退赃退赔、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相对较低等多项罪轻情节,构建完整从宽辩护体系。
之后,孙乐乐律师系统发表辩护意见,法理情理并重,清晰阐述:前科不等于必须重判、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恳请法院客观量刑、宽严相济。庭后他持续与承办法官沟通事实与法律适用,强化自首认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孙乐乐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构成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采纳全部罪轻辩护观点,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相较于公诉人一年以上的量刑建议,显著降低了刑期,实现了重大有效辩护。
孙乐乐律师凭借极强的证据研判能力、精准的自首认定能力、强势庭审辩论能力,在这起关键案件的焦点问题上完胜公诉意见,成功让法院认定自首,将刑期从一年以上降至九个月,是典型的有效、精准、高质量刑事辩护范例,也充分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和为当事人负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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