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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合同、民间借贷、不当得利纠纷三案攻防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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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71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邓德锴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759人 执业12年
律所:广东非凡 (斗门)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4201410015610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
咨询电话:13709680343
代表案例:2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邓德锴律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广东非凡(斗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多次珠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高级企业合规师。专业办理刑事案件。自执业以来,办理了三百多起刑事案件,积累了大量刑事辩护经验,能够准确快速对案件的走向及结果作出预判。为当事人应对司法机关的犯罪指控提供快速准确的法律意见。成功为大部分案件的当事人争取了缓刑判决,部分案件获得了从轻处罚、取保候审,部分案件让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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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东珠海的邓德锴律师,自2012年执业以来,在广东非凡(斗门)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民商事领域。在三起不同类型案件中,他展现了专业的抗辩策略。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中,原告主张两被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被告初始面临转包事实不利,律师围绕合同约定和实际施工情况抗辩;民间借贷纠纷里,原告要求被告偿还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费用,被告称已还款但无证据,律师以证据规则应对;不当得利纠纷中,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工程款,被告初始被指收款无依据,律师通过证明款项为合法工程款破局。
装饰装修合同、民间借贷、不当得利纠纷三案攻防纪实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珠海XX公司起诉被告珠海市XX公司和XXXX公司,要求两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219,187.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原告称,2017年被告XXXX公司将工程发包给XX公司,XX公司又转包给原告,原告按约施工,但XX公司未按进度付款。原告提交了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承包协议等证据,认为根据相关法律,两被告应承担付款责任。被告XXXX公司答辩称,其与XX公司有合同约定,且因XX公司部分工程量未完成、无法联系,所以未支付剩余款项,且不知晓原告与XX公司的转包情况,不同意原告索赔请求,并提交了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银行电子回单等证据。被告XX公司未答辩及提交证据。

被告初始面临的困境是XX公司将工程转包给原告,且XXXX公司不知晓该转包情况,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证据缺口在于XX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付款情况及工程进度。

邓德锴律师的抗辩策略主要围绕合同约定和实际施工情况。对于原告主张的第一期尾款,律师指出应按原告与XX公司的约定,由XX公司在收到XXXX公司工程款后支付;对于剩余进度款,律师依据工程进度表,确认剩余完工进度款金额,并按约定计算XX公司应支付给原告的金额。在庭审中,原告和被告XXXX公司就工程进度表进行了交锋。原告称孔XX是其员工,因XX公司联系不上,所以以原告名义与XXXX公司结算;XXXX公司认可工程进度表的三性,但不知孔XX是原告员工。律师回应称,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施工情况确定付款责任,且XXXX公司应在欠付XX公司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XX公司支付工程款92,2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被告XXXX公司在126,987.5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从该案提炼出被告代理的三条防御主线:围绕合同约定确定付款责任;依据实际施工情况和证据确定工程款金额;明确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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