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某发行人及担保公司等P2P理财合同纠纷案中,原告通过平台认购某定向融资计划产品130万元,约定年化收益10%,到期还本付息,由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然而产品到期后,发行人拒不兑付本金及剩余收益,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多家机构还互相推诿责任,导致原告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吴磊律师自2021年执业,在民商事法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原告跨省委托他提起诉讼,要求发行人、担保公司、承销机构、挂牌机构等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庭审中,多名被告未到庭,仅部分机构抗辩与己无关、不承担责任。吴磊律师全面梳理了案件的关键证据,包括认购协议、产品说明书、担保承诺函、银行转账记录、付息凭证、风险揭示书等,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在庭审中,他重点论述了几点:一是原告与发行人之间名为理财、实为借贷,原告已依约支付130万元,被告到期未兑付构成根本违约;二是担保公司出具书面担保函,意思表示真实,应对本金及收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是承销、挂牌、管理机构无合同责任及过错,不担责;四是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均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对于吴磊律师构建的证据链,对方在质证时虽提出一些异议,但吴磊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了有力回应。比如,针对对方对担保函效力的质疑,吴磊律师指出担保函是担保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最终,法院经缺席审理,完全采纳了吴磊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认定借贷关系合法有效,担保合法有效,判令发行人立即支付本金130万元、期内利息6.5万元、逾期利息507801.64元,并继续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担保人对本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吴磊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会优先全面梳理与案件相关的各类证据,构建完整的证据链。同时,精准分析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和证明力,针对对方可能提出的质证理由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在庭审中有力地阐述自己的观点,以证据为支撑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