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军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深耕法律服务领域十余年,擅长刑事辩护、建筑房地产、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领域。下面介绍他代理的一起重大责任事故罪不起诉辩护案例。
此案件中,原被告分别是被不起诉人潘某和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争议焦点在于现有证据能否证实潘某的工作职责、履职行为与事故后果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当事人潘某最初并没有能直接证明自己无责的关键证据,其面临着因一起锅炉检修致多人伤亡的重大责任事故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移送审查起诉的局面。
王永军律师介入后,详细阅卷,根据在案证据,形成了书面的辩护意见。他针对事故责任划分、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岗位职责认定等核心问题提出专业法律意见,明确指出指控潘某构成犯罪的证据未达起诉标准。在与主办检察官沟通时,律师强调了这些证据方面的问题,积极争取存疑不起诉。
在庭审相关的审查程序中,这些证据和辩护意见起到了关键作用。检察机关两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辩护律师全程参与并不断强调证据的不足。检察机关在审查中认为,违规送电与挡板开启无直接因果关系,潘某并非当日值班领导,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其负有监管责任。
最终,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对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终结,潘某不负刑事责任。
王永军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主要是围绕案件的核心问题,如事故责任划分、因果关系和岗位职责认定等进行深入分析,详细审查证据是否达到起诉标准,通过形成书面意见和与检察官积极沟通,来解决证据存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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