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连东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交叉案件、行政诉讼等领域。下面介绍他代理的一起工伤赔偿劳动争议二审案件。
这是一起工伤赔偿劳动争议案件,原被告分别是受伤的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争议焦点在于用工单位否认工伤事实,拒绝支付工伤待遇。劳动者最初掌握的证据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仲裁裁决、一审判决、用工事实、伤残等级鉴定等,但用工单位上诉提出“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公章不真实”等核心抗辩。
杨连东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全面梳理一审证据、判决及上诉理由,针对上诉方的核心抗辩,迅速固定已有关键材料,构建完整、扎实的权利依据。
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用工单位以“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公章不真实”等理由进行质证,杨连东律师明确指出工伤认定已发生法律效力,用工单位应依法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法定待遇,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最终,经法院主持及杨连东律师积极协调,双方达成调解方案:用工单位一次性支付劳动者75000元,并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劳动者其他权利一并了结。
杨连东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先全面梳理一审证据、判决及上诉理由,针对对方核心抗辩,迅速固定关键材料,构建完整权利依据,以应对庭审中的质证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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