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大龙自2018年起执业,是广东卓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领域。下面来看他经办的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这是一起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最终截肢的案件,原告是梁XX,被告包括廖XX、深圳某某租赁有限公司和中国XX公司。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受害人事先已与对方签订了“一次性了断”的和解协议并领取了赔偿款,但之后伤情恶化导致截肢,能否撤销该协议并获得更多赔偿。
最初,原告掌握的证据有事故造成右腿严重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的相关材料,以及签订的《和解协议》和已领取赔偿款的证明。缺失的关键证据是后续截肢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证明,还有能证明签订协议时显失公平的证据。
田大龙律师介入后,指导原告收集了后续多次住院的病历、截肢手术记录、新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并申请法院对截肢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起到了关键作用。保险公司提出“协议已履行、撤销权已超期”的抗辩。田律师精准引用法律和司法解释,论证原告自2023年7月被鉴定为五级伤残时才知晓重大变化,撤销权并未超过一年除斥期间。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签订《和解协议》后发生截肢这一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五级伤残远超出协议签订时的九级伤残预期,继续履行原协议对原告显失公平。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判决撤销原《和解协议》。原告总损失核定为XXX.38元,交强险已用尽,扣除保险公司已支付的25万元及原告自担20%责任后,判决被告中国XX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原告梁XX经济损失554903.5元。
田大龙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优先收集能证明显失公平的证据,如后续伤情变化的材料;重视因果关系鉴定,以此确定事故与后续损失的关联;准确引用法律和司法解释应对对方质证,从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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