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页的起诉书,罗列着当事人涉嫌运输超两公斤海洛因的种种“证据”。这便是段托首次独立办案所面对的材料,当事人已被逮捕拘押数月,检方指控其构成运输毒品罪,量刑在死缓档。段托,1990年出生,云南德宏盈江县本地人,云南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6年正式开始独立执业。
接案第1天,段托便一头扎进了卷宗里。他仔细查阅每笔录、每一张照片,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接案第3天,他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当事人坚称自己只是帮他人搬运设备,并不知晓设备中夹带毒品。段托意识到,这起案件的关键在于证据的关联性和合理性。
接下来的一周,段托多次前往案发现场,走访相关证人,收集新的证据。他还查阅了大量类似案例,研究法律条文,为庭审做充分准备。他发现,检方的证据存在诸多疑点,如毒品的来源、运输过程中的细节等都没有确凿的证据支持。
庭审当天,段托镇定自若,针对检方的指控一一进行反驳。他指出,当事人没有运输毒品的主观故意,且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当事人知晓设备中夹带毒品。在激烈的辩论中,段托据理力争,展现出了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出色的辩护能力。
经过法院审理,公诉机关最终予撤回起诉。结果意味着当事人被无罪释放,段托的首次独立办案取得了圆满成功。结案后,段托在笔记本上写下:“证据是辩护的关键,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改变案件的走向。”
这次经历对段托后续的办案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后续的毒品案件辩护中,他更加注重证据的审查和分析,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例如,在另一起零星贩毒案件中,原中院一审判决当事人十五年有期徒刑。段托接手后,仔细研究了案件的证据,发现毒品鉴定存在问题。他多次与高院法官沟通,最终促使高院启动二次鉴定。经过重新鉴定,毒品的含量和性质发生了变化,最终案件被云南省高院改判为有期徒刑七年。
还有一起跨多省贩卖大麻叶案件,当事人受他人邀约在网上贩卖大麻叶用于洗头,多地多人购买用于吸食。警方跨省抓捕后,同案人员被判刑。段托接受委托辩护后,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提出案件存在管辖问题,并申请退侦。经过近三年的努力,案件最终免予起诉。
段托,作为云南昭明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律师,德宏州人民监督员,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他深耕于毒品犯罪辩护领域,成功辩护多起涉黑及职务犯罪案件、涉缅北诈骗案件、走私类案件等。他以“明辩是非,昭雪沉冤。做有良知的法律工匠”为执业理念,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懈努力。他的每一次辩护,都在践行着自己的职业使命,也为德宏盈江县的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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