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追款起纷争
某大型央企承接工程后,通过分别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方式,将涉案工程交由实际施工人吴某实施。央企要求吴某借用其合作名单内某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之后,该企业以付款金额超过劳务合同约定价款为由,起诉劳务公司及吴某,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劳务公司和吴某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一旦败诉,将承担巨额的返还责任。
抽丝剥茧寻真相
陈颖律师是山东宏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十二年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尤为专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领域。接受委托后,陈颖律师迅速展开工作。她先是仔细查阅了大量的合同、付款凭证、施工记录等资料,围绕案件真实施工关系展开举证和论证。她发现,吴某虽然形式上借用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但其实际负责材料采购、资金垫付、人员组织及现场施工,实质上系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涉案工程,并非单纯提供劳务。
为了进一步证明自己的观点,陈颖律师多次前往施工现场,与施工人员、供应商进行沟通,收集了大量的证人证言和相关证据。她还深入研究了建设工程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裁判案例,为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庭审交锋获全胜
在庭审过程中,陈颖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与对方律师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她指出,该企业通过拆分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方式处理涉案工程,本质上并不能改变吴某作为实际施工人的事实。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关系的真实主体应为该企业与吴某,劳务公司并非真实施工主体,不应承担返还工程款责任。
陈颖律师的代理意见条理清晰、证据充分,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驳回该企业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的全部诉讼请求。结果为劳务公司和吴某避免了巨额的经济损失,案件取得了良好的代理效果。
专业实力获认可
除了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陈颖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在张某某涉嫌诈骗类犯罪一案中,她围绕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退赃退赔等情节展开充分辩护,最终法院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将原拟判处罚金降低。在习甲某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中,她提出严格区分一般接触与犯罪行为,最终检察机关对习甲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在司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中,她通过系统分析,让公诉机关对司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陈颖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清晰的办案思路和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获得了众多委托人的认可和好评。她在处理案件时,总是能够从案件事实、证据组织、法律关系、诉讼策略等方面进行系统分析,注重案件细节和办理质量,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务实的解决方案。这种专业能力和职业口碑,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也得到了不同立场当事人的认可,在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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