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爆发,施工方维权受阻
2013年,XX集团与乙房地产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承建乙公司开发的高端住宅小区项目。施工期间,乙公司多次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还强行将部分工程高价分包给第三方,导致XX集团于2017年被迫停工。2018年,项目由乙公司接收剩余工程并交付业主,但双方未完成最终结算。XX集团多次协商无果后先行起诉,却因部分证据未完善、工程量鉴定未完成,法院暂未支持其工程款诉求。
全面梳理,突破案件重重难点
2022年,付红亮律师接受XX集团委托。他发现本案存在诸多难点,如案件历经多次关联诉讼,法律关系复杂,证据零散;双方未完成最终结算,工程量、工程总价款争议极大;乙公司抗辩理由繁多;本案标的额巨大,举证责任严苛。
付红亮律师第一时间开展证据攻坚。他系统整理了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施工图纸、签证单等数百份原始施工资料,还原完整施工过程;调取关联案件生效判决书,固定XX公司实际施工范围、工程量的生效认定事实;核对双方付款凭证等,梳理乙公司已付款、代付款明细,剔除重复记账、虚假付款、非施工范围扣款;结合乙公司在关联案件中提交的单方结算单,固定计价标准、建筑面积的自认事实,明确工程总价款计算依据。
庭审抗辩,一审判决施工方胜诉
庭审中,付红亮律师针对乙公司核心抗辩逐一精准反驳。对于“一事不再理”抗辩,他主张前诉因证据不足被驳回,现补充完整证据后符合另行起诉条件,本案不构成重复起诉;针对“工程量、价款无法确定”抗辩,提交乙公司自认的结算单、关联案件生效认定的建筑面积,明确工程总价款,同时指出乙公司扣留完整施工资料,应承担举证不能责任;对于“违法分包、质量瑕疵”抗辩,提交工程验收记录、交付证明,证明工程已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乙公司主张无事实依据。一审法院采纳全部核心代理意见,判决乙房地产公司支付XX集团工程款一千三百余万元及逾期利息。
二审稳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乙房地产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理由包括一审采信单方结算单错误、工程量认定有误等。付红亮律师继续代理二审,针对上诉理由开展精准抗辩。他重申乙公司结算单系诉讼中提交的调解意见,已构成自认,一审采信合法;提交关联案件生效判决、施工签证单,证明工程量认定有充分事实依据;逐项核对扣款凭证,指出乙公司上诉主张无证据支撑,一审扣款核算准确;依据合同相对性,明确XX集团诉讼主体适格。二审法院完全认可代理意见,驳回乙房地产公司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付红亮律师在,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建工案件经验,通过全面证据梳理、精准法律适用、严密庭审抗辩,层层突破对方抗辩,最终帮助XX集团追回千万级工程欠款。他这种全面梳理证据、精准适用法律、全程把控诉讼的操作逻辑,为处理同类建工纠纷提供了可复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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