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某鞋业公司与某村民委员会签订了一份为期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前两年免租。然而到了2024年5月,鞋业公司因经营不善打算搬离。在未付清第三年租金26万元的情况下,擅自搬走了部分设备。村委会为防止集体财产受损,暂时锁住了厂房大门并报了警。随后,鞋业公司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因停产造成的订单违约损失、员工工资及社保等共计491980.92元。
在日常生活中,普通人在房屋租赁方面高频踩坑的行为有不少。其一,不重视合同条款。很多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没有仔细阅读条款,像本案中,如果双方在合同里明确约定了提前解约的相关事宜以及违约责任,或许纠纷就不会发生。这样做的隐患是,一旦出现问题,双方可能会对权利义务产生争议,难以确定责任归属。其二,随意搬离租赁房屋。部分租户在未与房东协商一致,也未处理好相关费用的情况下,就擅自搬离,如本案中的鞋业公司,这很容易引发后续的纠纷,而且在法律上可能会处于不利地位。
在这起案件中,为村委会代理的是湖北君迪律师事务所的华松律师。华松律师自2008年开始执业,深耕湖北十堰竹溪县法律服务一线10余年。他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本科,兼具司法行政单位从业经验与专职律师实战经验,熟悉本地审判规则、办案流程与司法裁判尺度。他专注民商事纠纷、刑事辩护两大核心领域,累计办结数百起疑难复杂案件。此外,他还担任市级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监督工作,同时也是湖北君迪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政治素养过硬、职业底线严明。
华松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时,采取了一系列专业的措施。首先,在取证方面,他调取了公安机关出警视频、通话录音等证据,还原了“原告先搬设备、被告后锁门”的事实链条。在调解阶段,虽然双方未达成一致,但华松律师始终坚持维护村委会的合法权益。进入诉讼阶段,他提出了合理的答辩意见:同意解除合同,但原告须付清相关租金和违约金;指出被告不存在违约行为,锁门是为保护集体财产的临时措施;质疑原告主张的订单损失、工资社保等证据不实,无法证明与被告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被告的抗辩意见,判决双方《房屋租赁合同》于2025年4月21日解除,原告应返还租赁房屋,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华松律师秉持“匠心办案,至诚尽责”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优先通过还原事实、合理抗辩等方式进行调解尝试,降低当事人的成本。在必要时,精准运用法律知识和证据进行诉讼,成功为村委会避免了近50万元的索赔损失,巩固了另案租金及违约金债权的执行基础,有效维护了村集体资产安全与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专业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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